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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 上海落户政策:直接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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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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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限的限制;(二)在上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优先办理的持证人员,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上海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据悉,上海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办法还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长韩正在线作答网民时说,上海现有常住人口约1900万,其中户籍人口约1300万,还有600多万没有上海户籍。谈到户籍新政,他透露,居住证转户籍的条件,起初考虑& 在沪生活工作连续7年&,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改为& 累计7年&。

  上海户籍新政——采取& 先入围再轮候&做法

  2月20日,在& 2009上海民生访谈&活动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鲍淡如表示。上海即将出台的居住证转户籍有关政策,将采取& 先入围,再轮候&的做法,& 入围&阶段向优秀人才倾斜,而& 轮候&阶段则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依次给予落户。

  据介绍,新政策将对外来人才倾斜,符合所设条件的优秀人才将优先& 入围&,并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 轮候&,& 只要是排上队的人才,就一定能拿到上海户籍&。

  鲍淡如说,上海需要引进人才 ,并通过完善人才结构来助推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这就要帮助大量& 没有户口&的外来人才解决& 后顾之忧&,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有望给他们吃下& 定心丸&。

  据了解,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的落户条件包括: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职称,或从事技术、管理等重要岗位,在上海就业连续满一定年份,累计缴纳上海城市社会保险满一定年份,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记录,在上海有固定居住地等。




  鲍淡如解释说,尽管政策上对贡献突出的外来人才有所倾斜,但这也不意味着贡献较少的外来人员就要一直& 等下去&,对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将确定相关规则。

  鲍淡如说,& 居住证转户籍&是上海探索的一种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以往,上海的居住证和户籍并不接轨,准予落户的政策仅延续了夫妻分居、投靠亲友等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因素,对于不符合这一政策的外来人员则采取& 指标控制&,指标控制尽管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机械化、不尽合理的地方。为此,新政策将采取& 条件控制&原则,从而有利于引进人才 ,也更加符合人口流动特点和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发展需要.

  在上海创业或可直接入户 你还在等什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披露,上海将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第三轮& 创业行动计划&提出了& 1832&的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80家,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在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 6+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6条创业新政

  ●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

  ●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

  ●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6条完善政策

  ●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户籍创业者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符合条件对象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法人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

  ●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将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从本市高校毕业学生扩大到本市高校在校学生。将青年创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学生。

  ●进一步扩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范围。

  ●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个人免担保额从最高15万元提高到最高20万元。

  ●进一步提高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对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见习学员在见习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进一步提高见习基地代缴费补贴标准。上海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什么意见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 上海户口迁移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 关于子女投靠



  (一)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 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 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 关于夫妻投靠



  (一)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 关于老人投靠



  (一) 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 关于其他事项



  (一) 本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等部门作出的外省市人员迁沪落户审批决定中,对查明因弄虚作假落户的人员一律予以注销户口,并由原迁出地公安部门予以恢复户口。



  (二) 被批准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1999]38号)停止执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如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第一类:创业人才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 上海落户政策:直接落户条件(图1)



直接落户上海户口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户口新政策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据新华社电(记者高路)上海2月23日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专家认为,这一备受关注的新政策凸显出五个核心关键词。




  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 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重大调研课题的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张子良认为,新政策对居住证持有者松动了原本较森严的户籍壁垒,其准入条件体现出不唯学历、不唯身份、强调能力贡献等& 选才落户&的政策精神。综观新政策所涉及的申请条件、轮候规则等内容,可概括成以下五个关键词。




  一是& 条件管理&。从以往的指标控制转为条件管理,是上海此次户籍新政策最为核心的特点。& 居住证转户籍&是上海探索的一种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以往,上海的居住证和户籍并不接轨,准予落户的政策仅延续了夫妻分居、投靠亲友等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因素,对于不符合这一政策的外来人员则采取& 指标控制&。为此,新政策将采取条件控制原则,从而有利于引进人才 ,也更加符合人口流动特点和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发展需要。



  二是& 技能&。新政策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一项& 申办条件&,即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同时,可给予优先转户籍的4项& 激励条件&规定中也提出,在上海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 申办条件&有关的持证及参保年限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评定& 人才&的标准中,没有对& 学历&作硬性规定,而更注重& 一技之长&,更体现& 使用为本&的人才观念。



  三是& 贡献&。新政策为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能力业绩突出但暂不符合& 申办条件&的人才列出了& 激励条件&。这些条件涉及缴交社保基数、个人收入纳税、投资经营纳税等方面,以适应不评聘职称企业中技能、职位和收入较高人员的实际情况。同时,对于在上海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等岗位的工作者,也可缩短申办年限。



  四是& 品行&。此次政策除了确定技能水平、贡献等申请条件之外,还提出了品行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依法缴纳所得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这一要求在上述各项条件之外必须具备。



  五是& 轮候&。新政策将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给予& 入围&人员& 依次轮候&转落户籍。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据分析,上海这项新政策出台的目的在于深化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上海需要通过完善人才结构来助推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这就要帮助大量& 没有户口&的外来人才解决& 后顾之忧&,而新政策有望给他们吃下一颗& 定心丸&。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应去掉上海户籍拥有的& 特权&



  中青报:上海刚刚出台居住证转户籍的政策,您怎么看这个政策?



  胡:户籍在计划时代是身份的证明。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对户籍制度做过多次讨论,因为它不利于人员流动。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什么我是农村户口,他是城镇户口,我们就不一样呢?



  原来上海户口非常重要,有人从外地调到上海,上海有人调到外地,对调的话,上海户要给外地户一个彩电作补偿。改革开放之后,上海来了很多人,有点不堪重负,居住证政策出台了。但居住证显然不是长远办法,因为人口流动会越来越频繁,一个人在哪里住,不需要规定。



  很多国家没有户籍制,只有身份证,到处走来走去,并没有哪个地方的人多得不得了,哪个地方根本没人,所以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是改革的方向,当然在改革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但改革的总思路一定要淡化户籍,特别要淡化户籍带来的不公平。



  中青报:您觉得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胡:比如住房、医保等。以前,不是上海户口不能分房子,后来子女求学、高考都有障碍。现在可能最严峻的就是高考,像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的考生是合算的。上海户口在这一点上特别不公平,人家为什么要上海户口呢?可能就是因为小孩念书的问题。



  中青报:这次政策变化的方向,主要目的是吸引人才,您怎么看?



  胡:我觉得户籍改革的根本问题是取消户籍的不平等。现在政府的想法是把户籍作为一个门槛,请进优秀人才,淘汰不优秀人才,这个策略恐怕是有问题的。因为从大的趋势来看,户籍制度带来的不平等会越来越少,最后应该取消户籍制。把户籍作为门槛,那就是资源了。



  为什么是个门槛?为什么迈这个门槛?因为进去有好处,不然何必进去。所以这种思路作为权宜之计是可以的,如果由于它强化了户籍制的不平等就很不好。



  户籍这个门槛是很脆弱的,不能作为门槛。现在上海很多建筑工人都没有上海户口,上海的公路、地铁、大楼都是没有上海户籍的人建造的。所以这个改革的思路要认真研究,长远来看应该是取消上海户口,在改革中间有适当的控制,但不能强化它的差异。



  中青报:有一种说法是户籍门槛取消以后,会有很多人涌向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使城市本身的公共资源不够分配,而二三线城市的人口又都流走,城市之间出现极差。

  胡:关于公共资源问题,如果你有上海户籍,没有什么诱惑你的东西,仅仅是购物便捷,交通方便,公共设施多,这个公共资源不会成为问题,因为在这里生存要有成本。农民不会因为城里生活方便就到城里来,他过来怎么生存呢?



  我认为公共资源可能不是理由。上海的公共设施不够用,马路不够用,要控制人口,那控制谁呢?总的改革趋势是要求平等,然后资源流动,这就要看人有多大能力,能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



  中青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做到淡化户籍,您觉得是什么原因阻碍户籍制度改革?



  胡:户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资源配置的方式不改,户籍就变成一个大家很热衷的东西。人们对上海户口感兴趣,是因为背后有资源问题。



  中青报:现在政策方面有一个方案,就是为申请居住证转为户口的人打分,主要考虑其对上海的贡献,比如在上海纳税多少年。您觉得这个政策会引起什么样的变化?



  胡:户籍的拥有不应该成为吸引人才的筹码,但这个政策不要反过来强化户籍的不平等。资源配置方面不考虑,光放开户籍是没有用的。打分只是技术问题,应该从户籍改革的根本上考虑。目前利用户籍改革的不彻底来控制人口,但不能一直用下去,更不能强化。总的来说,这个策略现在还是不错的,但要慢慢淡化。



  中青报:户籍淡化以后,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式,它具有的人口管理、信息统计的功能要怎么变化?



  胡:可以用身份证加居住证。每个人有身份证,在上海住有居住证,信息同样好统计。如果从上海到别的地方去了,身份证也跟着去了,在那边再办个居住证。很多人能把居住证转到户口,这样很好,但这不是治本,治本就要把上海户籍拥有的& 特权&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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