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口迁入条件
范文一: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 投稿:沈峄峅
成都市户口迁入条件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培学通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十二、同城网迁(含郊县)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含郊县),现将户口迁至成都另一房产处。
范文二:上海市户口迁入政策 投稿:沈匀匁
以下人员可办理上海户口签入:
一,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政策已经终止。
二,和上海籍人士结婚,通过公安部门的途径自结婚登记日起15年。
三,和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士结婚,不是上海籍的也没有关系。你的户口马上可以迁入上海。
四,自己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再在上海找到工作单位接受你,先办理
五,自主创业,根据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不同的投资金额,在取得居住证以后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可以将户口迁入。
六,父母一方是知青的,可以解决一个子女回沪。
七,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生活在上海,而且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
八,配偶的一方是因国家人事调动到上海的,可以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解决。
一、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范文三:市外迁入西安市户口所需条件 投稿:姜醆醇
市外迁入本市户口所需条件:
1、 年龄在35岁以下
2、 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 在现实缴满5年以上社会保险
4、 在现实有合法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的申请书
2、 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 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 在本市合法住所的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5、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要盖有用人单位红头章)
6、 企事业单位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盖有单位红头章的复
印件)
7、 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8、 配偶随迁的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户口不需要),无业证明在区县级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
范文四:兰州市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 投稿:邹懮懯
兰州市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
兰州市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户口准入的两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兰州市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缴纳房屋交易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和持有公房《房屋租赁证》,拥有房屋使用权的;稳定职业是指在兰州市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及私营企业聘用期满二年以上;从事第二、三产业,办理了《营业执照》,按时缴纳税费,在本市生产、经营满二年的;稳定的生活来源指能按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及固定投资、兴办实业有合法收益的。
没有住房的,如本人要求迁移户口,可在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待有固定住所后立为家庭户口。
取消投靠人员落户条件的限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取消未婚子女年龄限制。
新出生的婴儿和未满18周岁的人员,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准许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凡急需引进、调入的各类高级人才(包括副高职以上人才、高级技术工人、拥有各类知识产权的特殊人才),本人及其亲属可在居住地登记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行政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系统内正式职工跨地区调动户口迁移的,由其上级机关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在本市有固定投资、经营实体和进行产业开发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本市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非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正式职工调动仍按原规定执行。
取消房屋面积的限制,只要购买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出售的商品房(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用途的房产),拥有房屋所有权,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凡考取学校在兰州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办理落户手续的,由学校将未办理落户学生登记造册报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进行登记管理。兰州市学生考取省内外高等院校的,不办理户口迁移且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农转非”户口手续,可以单独立户,按非农业人口管理。学生毕业时,应将户口迁往分配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管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则上允许其户口在学校保留一年。一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登记集体户口。
范文五: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投稿:刘庋庌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第十三条 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四条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 市。 招数二: 招数二:投靠亲属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夫妻投靠配偶以及男年满 60 周岁、 女年满 55 周岁的父母投靠子 女的,被投靠人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在厦门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投靠人可 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全面实行“多投靠”政策。 在思明区、湖里区原有“三投靠”的基础上,增加了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 投靠的政策,实行“四投靠”的政策。
范文六: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投稿:高葾葿
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下面是关于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挺全的,想迁户口的赶紧收藏吧 大部分想将户口迁入昆山的可通过三种途径:人才引进迁户、购房迁户、家属关 系迁户 (三投靠)
关于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外地调入人员办理户口说明 干部调动迁移户口,凭人事局调令(申报户口的通知和调动人 员情况登记表)至昆山行政审批中心(前进中路 219 号)三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准迁证; 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身份证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人才绿卡 5、户口落到所够房产的还需 携带房产证原件。再凭准迁证至原籍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户口落在自己房屋 的凭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 1、人事 代理合同 2、行政关系介绍信 3 准迁证 4、户口迁移证。
范文七:户口迁入北京条件 投稿:韦軕軖
二、政策条件
在京一方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
②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
③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④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⑤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
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⑦博士学位获得者;
⑧获得硕士学位后再工作满三年者;
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人员;
⑩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人事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报工作,由人事司按照“承办人审查——处长复核——人事司主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人事司按照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行文申报人员进京备案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依照政策规定审核备案。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报文,将予以备案,并统一出具人员进京备案调函,一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两份发往报文单位(分别用于调动人个人档案、单位文书档案存档,去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四)人事司收到进京备案调函后,将及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五)人员调动完成后,人事部门应对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四、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形式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按两类形式办理:
一是京外一方系社会在职人员(含现暂无工作单位,但档案在政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和职业中介机构存放,涉及工作关系转接、工龄计算和社会保险接续的流动人员)的,按“工作调动”办理。这类形式主要是指京外一方是干部或工人身份。申报时,需核实是否是干部或工人身份,并提供能证明是干部或工人身份的材料。
二是京外一方系农业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系指在原籍从未正式参加工作,不涉及工作关系转接和档案转移、工龄计算和社会保险接续事宜的人员)的,按“迁户”办理。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有的京外一方虽然是干部或工人身份,但根据相关规定,本人工作关系、档案、工龄等因某种原因不能按干部或工人身份调京,人事部门需向申请人讲明相关政策,尽量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材料,争取能按“工作调动”办理。确需按第二类“迁户”办理时,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人事司备案。申请内容需说明“本人熟悉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相关政策,自愿按第二类‘迁户’方式办理,档案及工作关系等事项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材料
(一)京外一方为社会在职人员,按“工作调动”办理的情况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报批件》(一份);
(2)《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4)在京一方职工关系证明材料。也就是说能证明申请人是该单位职工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5)结婚证;
(6)在京一方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有关材料(如符合多项条件,请选择其中一项作为申报条件并以此报送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聘任文件、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证书等。符合哪项条件就提供相应材料。比如,按“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条件办理时,提供主科任职文件即可。如按“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办理
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按“博士学位获得者”条件办理时,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不需要毕业证书。如按“获得硕士学位后再工作满三年者”条件办理时,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不需要毕业证书,但需要能证明获得硕士学位后再工作满三年的材料;
(7)拟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及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如工作关系已经转移到京,请提供京外单位开出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京外方京内拟接收单位无存档权限,实际接收单位和存档单位都要出具同意接收函,并说明委托存档关系。
(8)在京一方和拟调人员的常住户口材料(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双方户口卡首页“户别”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若为单位集体户,若不能提供首页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户口卡本人页“婚姻状况”栏必须为“已婚”。双方户口卡本人页“文化程度”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京内方户口卡本人页“服务场所”栏必须为我局;
(9)如随迁子女,需《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常住户口卡(随迁子女户口应与调动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在校证明或待业证明。如非独生子女的,需附二胎准生证。如涉及再婚人员子女随迁的,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二)京外一方系农业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按”迁户”办理的情况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报批件》(一份);
(2)《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4)在京一方职工关系证明材料。也就是说能证明申请人是该单位职工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5)结婚证;
(6)在京一方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有关材料(如符合多项条件,请选择其中一项作为申报条件并以此报送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聘任文件、职务任命文件、获奖证书等。符合哪项条件就提供相应材料。比如,按“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条件办理时,提供主科任职文件即可。如按“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办理时,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按“博士学位获得者”条件办理时,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不需要毕业证书。如按“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条件办理时,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不需要毕业证书,但需要能证明工作满三年的材料;
(7)拟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系城镇无业人员的(含京外一方虽然是干部或工人身份,因某种原因确需按第二类“迁户”办理的),需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的无业证明。系农业人口的,以户口卡上标注的户口性质为准,勿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8)在京一方和拟迁人员的常住户口材料(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由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双方户口卡首页“户别”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若为单位集体户,若不能提供首页的,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户口卡本人页“婚姻状况”栏必须为“已婚”。双方户口卡本人页“文化程度”栏必须与当前情况一致。京内方户口卡本人页“服务场所”栏必须为我局;
(9)如随迁子女,需《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常住户口卡(随迁子女户口应与调动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在校证明或待业证明。如非独生子女的,需附二胎准生证。如涉及再婚人员子女随迁的,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人事部门向人事司申报时,需报上述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网络系统单机版数据(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到人事司领取单机版软件)。材料(1)、(2)、(3)及复印件均用A4纸。
申报时,材料(1)、(2)、(3)及复印件准备三套(每套材料请按上述(1)-(9)顺序排列,不需装订)。并将材料(1)、(2)、
(3)电子件和申请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及邮箱)一并上报。
经人事司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复印件一套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自行备案、一套由人事司备案、一套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报送。
附件:1.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报批件
2.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
3.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落户阶段办理流程
(有关政策若有变化,按有关规定执行。申报时,申请人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有关政策要求各单位人事部门可向人事司干部人事处咨询。)
夫妻两地分居申报材料
2011-5-20 9:09:15
一、按工作调动办理:
1.京内申请人考核材料(由处长写,主要写申请人的表现,包括思想、业务等方面);
2.《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报批件》(一份);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拟调(迁)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
5.申请人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证明,如使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刚需要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配偶在京内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及京外单位的同意调出函,如工作关系已经转移到京(档案已存放在北京),请提供京外单位开出的工作关系转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京外方京内拟接收单位无存档权限,实际接收单位和存档单位都要出具同意接收函,并说明委托存档关系。
7.双方的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原件和复印件,如京外方是集体户口,需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户口卡婚姻状况需填“已婚”,学历信息需与毕业证相符,职业要改为“干部”或具体职业);
8.京外方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按“迁户”办理:
第六条更改为:拟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系城镇无业人员的(含京外一方虽然是干部或工人身份,因某种原因确需按第二类“迁户”办理的),需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的无业证明。系农业人口的,以户口卡上标注的户口性质为准,勿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其它相料与工作调动相同。
范文八:迁入广州户口所需条件 投稿:汪蝣蝤
迁入广州市户口的政策规定
一、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均可申办户口就地“农转非”。
(一)土地已被合法征用的农业户口人员;
(二)属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和被市政府界定为“城中村”内的农业户口人员;
(三)因投靠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夫妻、子女,下同)共同居住生活的农业户口人员;
(四)属考取大中专(技校)需要办理户口就地“农转非”的人员。
二、本市居民户口办理市内迁移的条件。
在市属十个行政区范围内,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允许其户口市内迁移(不包括具有我市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和驻穗办集体户口的驻穗办工作人员中未参加房改的工作人员)。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四)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户口;
(五)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六)在本市参加了房改并拥有房改房的驻穗办工作人员,需将户口迁入该房改房的。
三、外地人员办理来市入户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凭学校证明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本市部队的军官,具备随军条件的小孩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批准的,可随军入户;
5、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7、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8、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的,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如果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2、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塑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资格,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4、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指一、二级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5、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
6、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满1年的。
7、地农业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8、对不符合本条第(1)至第(7)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6年的。
9、原丈夫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丈夫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丈夫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本条第(8)款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
10、上述1至9项中,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入户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
11、凡符合部队规定的家属随军条件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的。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五)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学生,准予其迁入学校的学生非农业集体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在本市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东省常住户口学生;
3、有本市市级以上计划部门的招生计划;
4、经本市市级以上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六)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驻穗办人员,准予其本人迁入驻穗办非农业集体户口: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驻穗办正式工作人员;
3、有市政府批准的驻穗办工作人员入户计划指标。
(七)凡因招聘、调动、政策性安置、特殊政策允许的申请入户人员,并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等职能部门批准,市公安局(市控人办)验核后,准予其将户口迁入单位或人事劳动部门人才中心设立的集体户,或迁入亲戚朋友家中入户。
(八)凡本市已办蓝印户口人员满5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生政策的,可申请入户。
(九)凡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以上,且在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非农业户口。
(十)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
1、参军复退回本市。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3、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4、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5、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6、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7、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范文九: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投稿:何塙塚
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
下面是关于昆山户口迁入条件和流程,挺全的,想迁户口的赶紧收藏吧
大部分想将户口迁入昆山的可通过三种途径:人才引进迁户、购房迁户、家属关系迁户 (三投靠)
一、人才引进 (即办)
受理窗口: 人事局 咨询电话: 55137214(昆山人才市场)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 9:00~下午5:00)
市外人才调入我市
受理条件:昆证发(2005)47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户籍准入登机暂行办法的通知》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培学通员:需45岁以下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人才绿卡需连续,若中间间断则从新计算时间。
上述(1)至(3)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需在昆工作)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注意事项:受理调动的对象必须是其人事档案关系在当地人事部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进行正常人事代理托管的人员。
所需申报资料:
1、 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表格到人才绿卡部领取,调入单位需盖章);
2、学历及职称证书(含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含复印件);
4、凡申请调入人员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5、未婚人员需提供未婚单身证明或流动认可婚育证明(由户口地计生委出具),并由本人签字保证确实未婚;
6、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含复印件),如果已婚一方不办理调动手续则还需出具外地户籍证明、身份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本人同意不调入昆山的书面说明;
7、 符合受理条件第四项的还需提供已参加社保、医保的相关书面证明(养老保险手册与医疗保险手册)。
8、 随调人员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说明:
1、 本人申请,到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六号窗口调动受理部申报材料; 2、 初审同意后受理窗口开具商调函调档,引进人员需持商调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3、 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凭档案室(3号窗口)出具的到档证明至受理窗口领取昆
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开具工作调令和干部调动申报户口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注:到档情况可致电档案室查询(电话:55137203/55137311)。
4、 引进人员持工作调令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持昆山市行政申报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此证办理手续见下述户口说明)至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 引进人员持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与调入单位签定的《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和《人事代理档案代管合同书》到人才市场受理窗口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户口关系接转、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6、 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去长江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 符合人才引进受理条件第四条的需人事局审批,审批期限为14个工作日。电话:0512-55137206 联系人:马先生
外地调入人员办理户口说明 干部调动迁移户口,凭人事局调令(申报户口的通知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昆山行政审批中心(前进中路219号)三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准迁证; 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身份证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4、人才绿卡 5、户口落到所够房产的还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再凭准迁证至原籍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户口落在自己房屋的凭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直接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1、人事代理合同2、行政关系介绍信3准迁证4、户口迁移证。
二、购房迁户 (20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 公安局(户政)
联系电话: 57385852
办理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五的上午 9 : 00 ~下午 5 : 00
办事地址: 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一) 属单位职工,以购房申请入户:
① 本人申请; ②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达 80 平方米以上); ③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法聘用 5 年以上); ④ 工资卡或单位原始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不得低于昆山市平均水平1580元/月); ⑤ 社保卡、医保卡的原件、复印件(需办理 3 年以上)及社保、医保的交费清单; ⑥ 户籍证明; ⑦ 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在原籍的无业证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 ⑧ 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 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二) 属经商、兴办产业,以购房申请入户:
① 本人申请; ②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 80 平方米以上); ③ 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办理 3 年以上); ④ 纳税证明(累计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出具); ⑤ 户籍证明; ⑥ 整户迁入的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配偶在原籍的无业证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 ⑦ 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 当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三)退休人员,以购房申请入户:
① 本人申请; ②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办理 3 年以上,面积达 80 平方米以上); ③ 退休工资证明(不得低于昆山市平均水平); ④ 原籍的医保、社保; ⑤ 户籍证明。 ⑥ 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当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三、家属关系迁户(三投靠)(20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 公安局(户政)
联系电话: 57385852
办理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五的上午 9 : 00 ~下午 5 : 00
办事地址: 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一)父母投靠子女申请入户:
① 子女申请(父母需 55 周岁以上); 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③ 父母当地的户籍证明; ④ 子女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父母在当地或本市的养老保险证明; ⑥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 当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二)夫妻投靠申请入户: ① 申请; ② 结婚证( 3 年以上); ③ 配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④ 配偶是城镇的须提供无业证明,配偶系农村的须提供户籍地村委会证明; ⑤ 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⑥ 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镇以上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的不予迁入);⑦ 当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① 父(母)申请; ②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③ 父母子女户籍证明;④ 合法固定住房证明或房产证;⑤ 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 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如若想迁入昆山户口的,但所属情况不在以上之列者,请参照《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详细发文进行比照
常见问题
1. 毕业生如何落户昆山?
答:本科以上学历有单位接收即可直接通过人才市场落集体户口,若大中专毕业生则无法直接落户,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和要求来办理。 2. 不在昆山工作,在昆山买房子可以落户吗?
答:不可以。在昆山工作是落户昆山的首要条件。
3. 原为昆山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买房后如何改为居民户口?
答:直接在所购房产的派出所,凭房产证等办理迁户手续即可。
4.购房落户昆山是否同时受学历限制?
答:如果在昆山工作,通过买房子落户,不受学历的限制,只需要符合购房落户的要求即可。
5.如果在昆山有了一套房子也落了户口,以后在昆山再买第二套房,户口可以转移到第二套房子的所在区域吗?
答:可以的。只要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去第二套房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sophiewei 2012-02-29 11:52 很全的,受益了,同事正想办呢,给他参考
范文十:上海市集体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经验分享 投稿:夏簖簗
上海市集体户口迁入公共户流程经验分享
首先,去你住的地方的分管派出所咨询具体所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 1. 寄宿证明(比较方便,也不用交税,但是有固定格式,需要到居委会 盖好章,要房东一起并出示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且必须到房管局办 理备案; 2. 户口信息页(到学生事务中心开,并且要盖章) ; 3. 单身证明(先去新华路派出所开好户籍证明,拿着户籍证明再去金钟 路也就是二号线淞虹路附近的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 ; 4. 上海户籍申请表。 具体不同派出所可以有所差别,一定要先去派出所问清楚。 其次, 这些材料一并提交给该辖区的派出所, 然后他会给你一份受理通知, 你要问清楚要迁入的社区公共户地址; 最后,再去学生事务中心一次,带上户口迁出申请表(网上可以下载到) 盖好单位公章,带上下白卡 再开一次户口信息页(上面盖上户籍迁出章) , 15 个工作日后派出所通知你后, 拿上这份户籍信息页, 去派出所办理迁入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