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从本月起实施。《实施细则》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但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实施细则》还明确,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申城居住证积分管理7月实施 申办情况平稳有序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天下午在世博中心举行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代表市政府报告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总体考虑,以及人大代表和市民关心的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
社会保障方面,上半年本市研究制定了一批社保政策,下半年重点是抓好政策落实。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下一步重点是完善体系和加快配套。
在人口管理方面,既要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又要继续优化人口结构。下半年,重点是落实好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为来沪人员提供稳定预期。7月1日实施以来,申办情况总体平稳有序。下一步,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在城市安全方面,将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建设工程等领域,加强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加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