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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大学生落户政策-海归回国落户政策-人才引进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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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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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海归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在国(境)外获得博土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竟)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

1、海归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在国(境)外获得博土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竟)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土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土学位(累计在囯(外学习时阃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一定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近期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验缴费基数合理对应(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土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兄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上海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马上落户上海。

2、居转户相对于留学生落户有很大的困难,目前关于居转户的政策有效期至12月31日。

居转户面临的主要困难具体状况如下:

1)在上海 2012 年出台《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只要持有居住证满7 年就有资格申请落户。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至201年年底,共有110 万人申请了居住证。经过审核确认,有30万人积分分值达到120分以上。其中 2.6万人取得了上海户口。

2)外地职称;违法生育;虚假简历;社保基数不足、税单为零;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等问题造成无法通过初审,申请者无法进入居转户排队系统。

3)需社保缴纳满 7年,还要有中级职称或追溯三年两倍以上社保。【落户时间】7年或无期

3、应届生 72 分落户政策相对于留学生落户也有很大困难,它的政策每年都会进行一次重新发布,相对于其他落户政策而言非常不稳定,当前政策要求 72 分。该政策对于申请人的学历要求非常高,根据 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来看,985以及在沪 211 的院校硕士基本都可以申请落户上海,而非上海的 211 院校毕业生则需要获得竞赛奖项或者荣誉称号才可能满足规定的 72分。

请注意:当你满足学历的基本要求之后,72 分真的很难达到。【落户时间】 2.5年以上从上海落户政策的延续性角度出发,海归落户对比上海落户的其他方式政策变动几率相对较低。

海归落户政策每五年一变(有效期至12月底);而应届毕业生72落户政策每一年一变;居转户政策则不定期地每隔2、3年进行调整。

经过对比发现,海归政策相对而言有效期更长且更加稳定。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海归落户群体的平均年龄较低,对于年龄越低且学历水平较高的人群,政策对其就会有所倾斜,政府会更加青睐这类人群。

所以说,对于有意向的年轻人来说,通过海外留学实现落户相对而言是一种安全有效且稳定的方式。#

学生资格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硕士以上学位和博士后研究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落户广州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

办理资格

1998年后来穗,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培学通员:

1. 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 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符合前款第1、2项中学历、学位和成果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来穗工作的人员,参照执行。

办理《广州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所需材料

1、&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申请表&(官网可下载)1份,表格请双面打印(表格需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表格& 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进修人员不需提供);

3、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进修人员提供进修证明,进修证明须认可的翻译机构译成中文),验看原件;

4、出国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验看原件;

5、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6、护照复印件(新、旧护照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验看原件;

7、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官网可下载)1份(工作证明必须注明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证明样本见附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属自办企业,可先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代替工作证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提供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照2张(蓝底)。

*已在广东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者,只需上传及提交1、2、7、8项材料;其余申请者需上传及提交所有材料。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陆留培学通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到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初审→送人社局审批→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打印证书→送人社局盖钢印→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通知取证书

手工办理: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回国人员服务部

办理期限约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持有《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

《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留培学通员登记表》(官网可下载)一份(表格须双面打印);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入户登记表》(官网可下载)一份;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培学通员户口注销证明》(官网可下载);有随迁家属者,提供随迁家属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拟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一份;验看原件(如需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该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我中心递交材料,须提供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官网可下载);如需挂靠在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如需挂靠父母房产且父母为非广州市户口者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有随迁家属者,须额外提供随迁家属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计划生育材料:

A.提供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需当月审核有效,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B.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具体办理流程和资料请咨询居住地计生办);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有子女随迁者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官网可下载)原件一份;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官网可下载)一式二份原件,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参加3个月以上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整齐,否则不予受理;

办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者需先办理《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再提交户口迁入申报材料;

申请者及随迁配偶均须将人事档案挂靠在广州市留学生服务中心;

请自带复印件,广州市留学生服务中心不提供复印;

如需代办,请出具申请人手写的委托书(官网可下载),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前来办理

没有《广州市留培学通员优惠资格证》

《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留培学通员登记表》(官网可下载)一份;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

《入户登记表》(官网可下载)一份;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培学通员户口注销证明》(官网可下载));

拟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如需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该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我中心递交材料,须提供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原件一份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原件一份(官网可下载);如需挂靠在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原件一份;如需挂靠父母房产且父母为非广州市户口者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以下A、B两项计划生育材料:

A.提供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需当月审核有效,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B. 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具体办理流程和资料请咨询居住地计生办);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一份(官网可下载)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留培学通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官网可下载)一式二份原件,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参加3个月以上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所有表格需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整齐,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须将人事档案挂靠在广州市留学生服务中心;

3、请自带复印件,中心不提供复印;

4、如需代办,请出具申请人手写的委托书(官网可下载),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委托书前来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培学通员信息系统(https://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2、申请人注册后到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管理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3、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审核;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广州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6、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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