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自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保证《意见》在操作层面能够得到充分落实,切实推进了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
上海市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分别就居民户口和身份证办理尽快入民大厦、整合与居民户籍相关信息、租赁住房落户所需要件条件等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哈尔滨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分步推进居住证制发工作。7月1日前,依据暂住人口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按需制发居住证,完成由暂住证向居住证过渡工作;近期后,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按暂住人口居住登记时限制发居住证。同时,依托公安内网采取网上信息核实方式进行落户办理,让& 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站式服务。哈尔滨市工信委着力做好人口信息共享系统搭建工作,研究制定《户籍制度改革中信息共享工作方案》,组织工大软件公司为公安部门开发完成共享查询界面,已将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纳入人口信息共享系统。目前正在整合新增租赁协议、劳动合同等信息。其它出生证明数据、养老保险等信息在省或国家数据库存储,正协调相关单位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开放权限共享。哈尔滨市住房局房屋租赁管理中心主动与哈上海工信委、上海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等部门对接,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事宜进行沟通协调,针对信息报送方式和时限等问题达成共识。专门在松北区、平房区成立房屋租赁管理所和服务窗口,延伸服务触角,使5个非主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全面就绪,面向社会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布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给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目前,上海市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了审批权限17项,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开辟了落户绿色通道。6月份哈尔滨市针对居民的户籍、居住证、身份证等办理工作将全面入驻市民大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