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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昆山市人才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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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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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昆山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昆山市人才落户流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昆山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文化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文化产业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

昆山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昆山市人才落户流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昆山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文化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文化产业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与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文化科研成果或技术。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文化产业领域,并能带技术、带项目和资金来(在)宁创业的领军型文化创业人才。



(四)申请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下列两方面条件。



1、申报人具备以下三方面背景条件之一。



(1)国家文化名家(中宣部或文化部授予国家文化名家人选)。



(2)全国& 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 四个一批&人才入选对象)。



(3)符合& 度昆山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中第一条第(四)点直进条件的申报人。






2、上半年申请直进的申报人须于11月8日之前,下半年申请直进的申报人须于5月6日之前,完成在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初创式申报人,须在所创(领)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申报人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嫁接式申报人,须担任与本土企业合作成立的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并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二、申报要求



(一)1月1日以后在昆山首次创(领)办创新型企业的均可申报。



(二)拟注册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人,须与所选区(园区)的昆山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高新区、开发区(留创园、工业园、科技园、创新街区)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入园协议。



(三)申报人所创(领)办文化企业的行业领域主要为三个方向:



先进文化内容的网络传播应用和相关技术研发(包括:相关增值电信服务,基于网络和各类移动终端的服务应用,云计算等先进网络技术应用等);先进科技手段支撑的文化创意和设计(包括:新媒体、广告、会展等领域的数字化技术应用,文化和设计类软件开发,多维动漫游戏制作、3D打印和衍生品开发,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利用等);影视印刷出版等传统行业的



技术创新和服务拓展(包括:影视节目的拍摄制作、发行放映、知识产权交易中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数字出版内容制作和投送服务;三网融合环境下的文化服务,上述领域重要技术设备研发生产等)。



(四)申报人到昆山创业后,每年在昆山实际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五)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初创式申报人应完成在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担任所创(领)办企业法定代表人,2、本人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六)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嫁接式申报人应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应完成与本土企业在昆山合作创(领)办新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担任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2、须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且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七)嫁接式引进人才 的本土企业的标准一般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同一本土企业同一批次不可嫁接多个申报人。



(八)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遵循& 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本公告和《&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和政策兑现补充说明》的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三、扶持政策及兑现



按照《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厅、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执行。



四、申报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申报时间:度&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分两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北京时间5月8日中午12:00和11月6日中午12:00。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 ,通过&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系统&在线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网站和工作程序:参照& 度昆山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四)



昆山人才入户具体办理条件



积分入户



2月1日起,昆山积分落户政策正式施行!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对购房落户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时间:



新政规定,新政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新政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必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申请积分落户



1.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积分落户专用);



2. 身份证和户口簿及一寸白底证件照一张(有随迁人员,需要携带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 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4.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产权住宅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该产权房仅限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独立取得。如证载信息非申请人独有,同时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承租私人房屋的,提供房产部门核发的租赁备案证明。承租政府保障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5. 本人申报的个人违法、不良征信、刑事犯罪记录情况的书面材料。



其他材料



1.文化程度:提供个人中专或中技以上最高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2.技能技术水平: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经人社部门鉴定科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批文、职称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纳税情况:现场填写《积分落户纳税情况加分申请表》;



4.表彰奖励:提供表彰奖励证书;



5. 社会服务:在本市有无偿献血的,提供本市无偿献血证明,获得国家级奉献奖的另提供相应证明;在本市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慈善捐赠的提供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



6.带动就业:提供企业新版营业执照(或老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7. 科技成果: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专利证书(国密和国防不受理),以上是昆山启策咨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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