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指标
(一)计分表
指标 & & & | 分值 |
1.年龄 | 0-5 |
2.学历、学位 | 0-10 |
3.专业类别导向 | 0-20& |
4.应聘职务 | 0-10 |
5.工作资历 | 0-10 |
6.工作方式 | 0-10 |
7.随迁家属 | 0-5 |
8.人才指数分 | 20 |
9.附加分 | 0-20 |
&
指标
& 分值
1.年龄 0-5
2.学历、学位 0-10
3.专业类别导向 0-20
4.应聘职务 0-10
5.工作资历 0-10
6.工作方式 0-10
7.随迁家属 0-5
8.人才指数分 20
9.附加分 0-20
(二)计算方法:计分表中各项得分累加即为最终得分。
二、计分标准
(一)年龄(最高分5分)
1.25-55岁&&&&&&&&&&&&&&&&&&&&&&&&&&&&&&&&&&&&&& 5分
2.25岁以下、55岁以上每一岁减一分,最低0分&& 0-4分
(二)学历、学位(最高分10分)
1.博士(高访)&&&&&&&&&&&&&&&&&&&&&&&&&&&&&&&& 10分
2.硕士(普访、研究生)&&&&&&&&&&&&&&&&&&&&&&&&& 5分
3.学士(本科)&&&&&&&&&&&&&&&&&&&&&&&&&&&&&&&&& 2分
4.其它&&&&&&&&&&&&&&&&&&&&&&&&&&&&&&&&&&&&&&&&& 0分
(三)专业类别导向(最高分20分)
根据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
本项目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紧缺&&&&&&&&&&&&&&&&&&&&&&&&&&&&&&&&&&&&&&&& 20分
2.需要&&&&&&&&&&&&&&&&&&&&&&&&&&&&&&&&&&&&&&&& 10分
3.控制&&&&&&&&&&&&&&&&&&&&&&&&&&&&&&&&&&&&&&&&& 0分
(四)应聘职务(最高分10分,创业投资类另行计分)
1.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中高级管理人员(含具有高级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 10分
2.科技人员或企业骨干(含具有中级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
5分
3.其他&&&&&&&&&&&&&&&&&&&&&&&&&&&&&&&&&&&&&&&&& 0分
(五)工作资历(最高分10分)
1.国际著名大学、机构、企业任高级职务或具有国际公认的高级专业任职资格&&&&&&&&&&&&&&&&&&&&&&&&&&&&&&&&&&& 10分
2.国外企事业单位任中级职务&&&&&&&&&&&&&&&&&&&&& 8分
3.国外企事业单位工作每一年增加一分&&&&&&&&&& 0-6分
4.具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分
5.在华工作每一年增加1分&&&&&&&&&&&&&&&&&&&& 0-6分
(六)工作方式(最高分10分)
1.全日制在沪工作(创办企业的为全日制)&&&&&&&& 10分
2.兼职在沪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在沪)&&&&&&&&& 5分
3.其它&&&&&&&&&&&&&&&&&&&&&&&&&&&&&&&&&&&&&&&&& 0分
(七)随迁家属(最高5分)
1.随迁家属也是高层次人才(按本表打分可得65分以上者)& 5分
2.没有需要安排工作或入学的家属&&&&&&&&&&&&&&&&& 3分
3.有需要安排工作或入学的家属&&&&&&&&&&&&&&&&&&& 0分
(八)人才指数分
符合本市海外人才需求政策的海外人才&&&&&&&&&&&&& 20分
(九)附加分
1.国家或地方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0分
2.投资额5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主要部门负责人(即公司下一级部门正职)&&&&&&&&&&&&&&&&&&&&& 20分
3.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参加国家级重点学术项目的&& 20分
4.创办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即公司章程中列明的主要股东)并全职参与管理的&&&&&&&&&&&&&&&&&&&&&&&&&&&&&&&&&&& 10分
5.投资额3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主要部门负责人(即公司下一级部门正职)&&&&&&&&&&&&&&&&&&&&& 10分
6.国内紧缺行业(专业)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其它特殊人才附加分&&&&&&&&&&&&&&&&& 0-10分
三、有效期限
(一)分值在10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不超过5年有效期的B证;
(二)分值在80分-99分者,可办理不超过3年有效期的B证;
(三)分值在65分-79分者,可办理1年有效期的B证。
四、其他
本核定标准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海外人才需求的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