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海纳百创,吸引了海内外的人才,有很多朋友在沪创业,梦想起航。
但是你知道吗?上海出台了创业的相关政策,尤其是积分、落户方面。
一、针对面上优秀创业人才的政策
(一)直接落户
在本市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并且在该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二)居转户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 3 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 3 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三)居住证积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 3 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 1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 10 人及以上,每纳税 10 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 10 人积 10 分,最高 120 分。
二、针对科创人才的政策
(一)直接落户
以下优秀创业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 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 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 10% 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2 年。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 10% 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 3 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 10% 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 3 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0% 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 , 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居转户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7 年、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 7 年等条件。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人才,可以缩短年限: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 2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 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 5% 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 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5 年。
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 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 5% 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 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3 年。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鲁申君
(三)居住证积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人才,可以直接积 120 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连续满 6 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 5% 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 120 分。
三、针对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创业,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 1 年以上;
2、来本市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 30%;
3、最近连续 6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