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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引进人才户口办理条件 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攻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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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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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率先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使上海成为国际一

& 到,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率先确立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创业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



&& 2014年5月,党中央将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重大战略任务交给了上海。今年3月,国家& 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把上海建设科创中心列为国家战略。科创中心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上海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 实施意见&一共30条,也因此被简称为人才& 30条&。如果把原来相对较为分散的人才政策称之为& 1.0版&,去年的人才新政& 20条&就是& 2.0版&,今年的人才& 30条&则是& 3.0版&。& 2.0版&在人才集聚方面实现了突破,& 3.0版&在涵盖& 2.0版&的基础上,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再完善、再突破、再创新,是& 2.0版&的& 优化版、加强版、升级版&。



在近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皓介绍:



&& 人才& 30条&实现了对人才& 20条&的& 一个强化、两个深化&。



一个强化,就是强化人才& 20条&中社会反响好、人才得实惠的政策,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完善,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两个深化,一个是深化人才& 20条&中改革方向正确但人才获得感还不太强的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使政策能落地、能见效;



& 另一个是深化人才& 20条&没有涉及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和人才都特别关注的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



人才& 30条&的核心是围绕& 放权松绑&的要求,为人才和用人主体& 增动力、添活力&。



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



条款:推动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成员纳入直接申办永久居留证范围。



探索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 双自&地区)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或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允许注册在& 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聘用世界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来上海就业。



持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可直接办理B证。进一步提高持B证人员的市民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分析认为,在海外人才引进方面,人才& 30条&比人才& 20条&有了新突破。



针对外国留学生直接留沪就业,去年政策是,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直接就业,今年政策放宽到在上海地区高校获得本科学历。



从去年7月1日新政实施至今,上海已经为64名硕士及以上学位外国留学生办理了毕业后直接在沪就业手续,放宽到本科以后会有更多的外国留学生享受此政策优惠。



& 下一步,上海将积极探索在非上海地区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国留学生直接来沪就业政策。



在聘用世界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方面,人才& 30条&允许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聘用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两年工作经验限制,直接来沪就业。



在持有中国& 绿卡&外籍人才办理海外人才居住证件方面。& 人才30条&允许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件(B证),同时进一步扩大B证待遇。



& 人才30条&规定,持B证人员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按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



& 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的,可按规定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国内人才引进政策 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条款:重点引进建设& 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引进重大科学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上海初步形成了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户籍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但市场发现、市场评价、市场认可的引才机制未得到充分发挥。



& 为此,上海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



& 在引才对象方面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需求,重点引进五类人才:



&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在政策梯度方面兼顾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的不同政策需求,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分别进行突破,形成梯度明晰、相互衔接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体系。



全面落实用人自主权 招聘考核分配权利下放



条款: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保障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权,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下放。



& 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引进人才 ,编制、人社等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引进人才 到岗后向人社部门备案相关事项。



沪上专家指出,人才& 30条&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用人自主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在岗位结构比例内,依法自主调整专业技术岗位、自主确定岗位名称、自主开展岗位考核、自主聘任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高校等事业单位今后在引进人才 时,可以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用人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自主组织公开招聘,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招聘计划备案。政府在总结高校和部分研究院所系列职称自主聘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将聘任权、考核权彻底下放给单位。



推进人才分类评价 学历论文不再是限制性条件






条款: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用人单位自行探索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



& 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同行评价,注重研究成果质量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力。应用研究人才突出市场评价,注重创新创造业绩贡献,不将学历、论文论著等作为限制性条件。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突出转化的效益效果,注重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和吸纳就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



有关专家解释,在职称分类评价方面,就是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和以工程技术应用开发为主的人员进行适当区分,分别按照成果转化效益和创新创造业绩贡献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实行分类评价,同时,适当调整学历、论文等评价权重,进一步强化实践能力和成果评价。



这些政策,分别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业生产类、建设交通类部分高评委进行试点。



&& 比如,不将论文公开发表作为限制性条件,对主持的创新创造项目(或为主参与的创新项目,或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本人攻克的技术难题、实现的技术突破、积累的技术经验等)中形成的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可作为职称申报的论文要求。比如,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将主持(或为主参与)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后取得的效果效益评价的权重由50%提高到60%,包括项目市场状况、项目附加值、产值、利润等经济效益或吸纳就业、资源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



& 同时,将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论文发表数量、科研项目数量等条件的评价权重由30%降低到20%。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逐步与相关福利待遇脱钩



条款: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政府部门建立职称评审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等,引导建立由行业组织或龙头企业牵头,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不作为申报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的限制性条件,逐步与相关福利待遇脱钩。



上海拥有26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其中8.5%具有高级职称,29.6%具有中级职称;



& 63.5%在非公有制领域。专家分析认为,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了业绩导向。在完善海外高层次留培学通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直通车&的基础上,深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接聘任办法;继续完善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就是业绩成果特别显著的,突破学历或资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不再将外语、计算机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切实解决外语、计算机在职称评审中& 一刀切&的问题,把过去的& 敲门砖&和& 硬杠杠&,调整为用人单位的岗位任职要求。打个比方,对大型建筑设计集团,企业认为需要,外语、计算机当然可以作为聘任条件。对以小高层建筑、道路小区设计为主的小型建筑设计所,单位也可以用其他条件代替。



政府要做好放权和服务工作。稳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引导建立由龙头企业或行业组织牵头,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进职称评价主体和用人主体的衔接。各类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称评价标准制定、职称评审和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从& 运动员&逐步向& 教练员&、& 服务员&转变。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上海引进人才 户口办理条件和落户流程及申请材料。


异地求职者申请本地户口的一般采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所谓的人才引进是指凡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国内优秀人才均可在沪自主择业,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的...&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哪些呢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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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注:凡符合第1款规定申请调沪的已婚人员,必须夫妻双方均符合该款规定,办理调动时其子女可随迁进沪;按第2、3、4、5款规定申请进沪的已婚人员,办理调动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进沪。)&上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 登记表》。



3、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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