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25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已经多次提及,是上海可以承受的人口底线。(由此可见,将来你的自身条件不优越很难落户上海)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末,上海的常住人口为2418.33万人。按照上海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未来,上海的人口增长空间还有多大?这意味着落户上海会越来越难,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及时申请落户
上海人才引进6529人,居转户10206人,新办居住证积分44480人
上海全年共引进海外留培学通员12533人,办理外国人工作证80399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R字签证)395份;新办居住证积分42480人,居住证转户籍12847人,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7959人。
今天文章说一下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的情况!政策逐条详细解读!详情请看下文!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读: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解读:
&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
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不仅如此,如果引进人才
已婚,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5类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