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试行办法》的出台,是贯彻全国和上海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体现。
在前不久召开的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俞正声书记指出,做好人才工作,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任务,是突破上海自身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是上海建设国际人才高地的必然要求,要加快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
早在2009年初,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人才安居、人才资助、人才奖励、人才医疗和人才服务等综合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办法》出台后,将与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一起,共同构建起本市& 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通过先办理居住证,再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
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落户&的完整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从而进一步加大本市人才引进力度。
二、《试行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
包括哪些?
答:各类优秀人才都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按照& 高层次优先&和& 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的思路,《试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主要包括以下11类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
三、《试行办法》规定的& 重点产业和领域&、& 紧缺急需人才&如何确定?
答:& 重点产业和领域&是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而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的。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于国家确定的金融、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总部经济等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
& 重点产业和领域&依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确定。&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和&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
& 紧缺急需人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结合人才的学历、经历、专业、岗位等综合情况予以确定。
今后,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相关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相应的引进人才
范围。
四、关于& 专门人才&如何界定?
答:《试行办法》所称&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行业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五、关于& 高技能人才&如何界定?
答:《试行办法》所称&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技能类职业、工种的范围,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并发布。
六、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何申请?
答: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
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并盖章、签字,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七、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6、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7、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8、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10、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2、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 &&入户成都户口条件有什么规定?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2、合法稳定住所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理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随着城市建设地越来越完善发达,很多农村以及小城市的人们都希望能在大中城市安定落户。1月成都市发改委公布了成都落户新政策,那么你知道入户成都户口条件有什么规定吗?本文列举入户成都户口的条件、积分指标、所需材料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入户成都户口条件有什么规定?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三)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积分规则 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积分之和。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四)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 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 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明。
注意事项: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
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6月1日前购房落户政策房屋建筑面积需满70㎡,后经调整为90㎡。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根据& 旧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
(五)新生儿落户
1、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如果父/母是成都户口,就可以在成都上户);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且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的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暂住落户
暂住入户条件:
1、在成都市累计暂住满2年;
2、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
(七)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1、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
2、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八)海外留培学通员落户
海外留培学通员落户条件:
1、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3、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出具的《海外留培学通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10、入户人员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九)离、退休人员落户
离、退休人员落户条件:
1、离休人员异地安置落户: 经省、市老干部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2、离、退休人员回原籍落户: 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落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离、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住房情况(本人产权住房、直系亲属住房)提供对应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社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和《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6、本市户口注销(回原籍提供)或提档证明原件。
(十)成都市急需人口落户
急需人员落户条件:
1、经成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等;
2、 具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且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人社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6、 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纳税落户
纳税入户条件:
1、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
2、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2万元;
3、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7、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8、配偶随迁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投资落户
入户条件:
1、在我市中心城区一次性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
2、在区(市)县城一次性资金投入30万元以上;
3、在建制镇或其他农村地区一次性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上,并经营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上年度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3、入户人员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购非住宅用房投资入户 入户条件:
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购商品房提供);
4、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房提供);
5、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十三)成都积分落户政策
积分落户 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所要入户的城市。
具体来讲,就是通过入户申请人的各项基础条件和辅助条件,来计算入户申请者的分数值,例如学历、社保、居住证、年龄、国家与政府的奖励、投资纳税、房产等等来计算判断该成员能否落户。
1月11日,《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月11日前。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意见稿显示,标准分值为120分。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另外,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成都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和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积10分,合法稳定住所积5分、参加社会保险积6分、连续居住年限(每满一年积5分)。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入户成都户口条件有什么规定的全部内容。
&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入户成都户口条件有基础指标、导向指标、积分规则等,只有居住证的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时,才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如果达到了积分标准,需要准备详细的材料如积分申请表、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