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No.2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下附详细的评分标准
(请在下面滑动查看)
标准分为72分
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它原&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赛、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 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 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上海落户新政策《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昨天在市人保局网站上公布。细则明确可直接落户的& 重点产业和领域&、& 紧缺急需人才&的具体概念,并透露优秀人才直接落户的办理时间为60个工作日。11类人可直接落户上海此...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落户新政策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上海落户新政策
《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昨天在市人保局网站上公布。细则明确可直接落户的& 重点产业和领域&、& 紧缺急需人才&的具体概念,并透露优秀人才直接落户的办理时间为60个工作日。
11类人可直接落户上海
此前,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市人保局表示,这是贯彻全国和上海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体 现。它将与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一起,共同构建起本市& 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通过先办理居住证,再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 接办理落户&的完整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从而进一步加大本市人才引进力度。
按照& 高层次优先&和& 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的思路,《试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即11类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引进重点产业领域人才
此前,相关企业认为《试行办法》对& 重点产业和领域&、& 紧缺急需人才&未做出规定。对此,市人保局表示,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于国家确定的金融、 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总部经济等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产业和 领域&依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确定。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
同时,& 紧缺急需人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结合人才的学历、经历、专业、岗位等综合情况予以确定。今后,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相关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相应的引进人才 范围。
《试行办法》提到,& 高技能人才&也是直接落户的对象。对此市人保局表示,这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60个工作日后直接落户
据悉,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人保局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者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就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 也意味着,办理人才直接落户的时间为60个工作日。
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需提供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 或职业资格证明,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还包括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 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 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