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1、聚焦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需要,积极引进培养使用各类人才。
2、服务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缺什么引什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招才引智活动,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向国内外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各类社会人才特别是琼籍人才就业创业。
二、海南引进人才
怎么落户?
1、哪些人才可以申请落户?
(1)申请落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我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我省任一城镇落户。
(2)申请居留: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其他外籍人才可凭工作许可证明在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在琼工作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琼就业、永久居留。
2、申请落户要提交哪些材料?
这里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
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66号)文件,不同类型的人才,申请落户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1)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4)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及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5)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6)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7)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县政府的确认意见书。
三、海南引进人才
保障政策还有哪些?
1、购房: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2、子女入学: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3、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引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4、医疗保障: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配偶及直系亲属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领军人才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拔尖以上人才享受政府统一购买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以上是海南人才引进政策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25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已经多次提及,是上海可以承受的人口底线。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末,上海的常住人口为2418.33万人。按照上海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未来,上海的人口增长空间还有多大?这意味着落户上海会越来越难,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及时申请落户。

上海人才引进6529人,居转户10206人,新办居住证积分44480人
上海全年共引进海外留培学通员12533人,办理外国人工作证80399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R字签证)395份;新办居住证积分42480人,居住证转户籍12847人,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7959人。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读: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0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解读: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0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0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解读: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0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0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01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02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03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04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0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0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解读: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见下表)的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