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初夏的中午,民一庭的办公室内,赵广才法官正在利用午休时间,完成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的阅卷,并随即安排了开庭时间。这起案件有些特殊,原告是一位3岁的非婚生儿童,因户口登记问题,面临着无法入学的困境。
阿美(化名)与阿壮(化名)原是一个厂里的同事,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很快便居住在一起,但一直未正式办理结婚证。在同居的第三年,小美生下了两人的孩子乐乐(化名),但幸福的生活很快出现了裂痕,乐乐满月后,阿壮因孩子姓氏及家庭纠纷与阿美产生矛盾,两人最终分手,阿壮选择了外出打工,而乐乐也就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今年9月,乐乐就该上幼儿园了,但因其父亲阿壮一直拒绝配合为乐乐办理户口登记,导致乐乐不能办理入学手续,双方多次协商未果。5月10日,阿美以乐乐的名义将阿壮诉至法院,要求阿壮尽快协助孩子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是我的,应该落户在我的名下,让阿美配合我办理手续。”法庭之上,父亲率先提出了要求。

“孩子一直都是我在抚养,你没有尽过做父亲的责任,怎么能落户在你家?”就这样,二人就家庭琐事和抚养问题争论不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双方的陈述,赵广才法官迅速理清思路,将争议焦点归纳为孩子的落户问题。
“上户口是乐乐的权利,你现在怎么准备处理?”庭审现场,赵广才法官询问阿壮。
“小孩户口应该上在.......”话到重点,阿壮却沉默了。
“孩子从小跟随母亲生活,如果让孩子在你家上户口,你能否承担起抚养责任?”面对着法官询问,阿壮再次沉默。
保障孩子的学业是首要的,在这一点上,双方达成了共识。赵广才趁热打铁,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延迟入学的影响以及跟谁落户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等问题。
最终,阿壮当庭表示认识到错误,同意乐乐随母亲落户,并愿意配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在法庭的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5月30日,乐乐的户口登记手续顺利办下来了,上学的事情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