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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北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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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怎么查】;
4、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5、无违法犯罪记录【怎么开】。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北京居住证
北京居住证是积分落户政策的一个环节,是积分落户需要的条件之一。先有居住证制度,再有积分落户办法。北京要等到真正实行居住证,对人口做预测和统计之后才能对积分落户做出合理的设计指标。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
北京居住证管理办法意见征集提交入口
关于《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稳定就业是指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之一的;
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包括自有产权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