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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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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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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涌进城市里打拼,上海作为一个超级大都市,使更多人选择在这里生活和工作,虽然他们在这里生活,但是他们却有很多当地人的福利享受不到,就其实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因为他们不是上海的户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有才引进落户,今天我们简单的介绍上海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单位申报材料明细。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7、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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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 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上海居转户中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 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上海居转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 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上海居转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 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上海居转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 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5、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明。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八条款的创业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1、股东证明(提供工商机读证明和企业验资报告)

2、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3、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九条款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1、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证书

2、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4、《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款的风险投资运营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为合伙人的,提供股东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申请人为高管的,提供担任相关职务的证明。

2、申报单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的投资协议

3、资金到位证明(所投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4、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款的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另需提供材料:

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明)

符合《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款的企业家另需提供材料:

1、股东证明(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2、公司章程

3、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

4、纳税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

5、挂牌上市证明(提供交易所相关挂牌上市证明或者证监会相关上市证明)。

6、申报单位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的承诺书

7、 申报单位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的承诺书。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措施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流动、培养、服务保障等重要环节进行突破和创新。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三城一区”引进人才 ,打破原则上不超过45岁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

海外人才


“特聘专家”可获100万奖励

对于海外人才,北京市推出“特聘岗位”,并将特聘岗位引入海外人才的范围扩展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这些单位可以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聘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单位编制,可采用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后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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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海外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上,北京市将引智项目申请单位范围从原来的市属单位,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同时进一步提升引智项目支持,给予常规引智项目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重点引智项目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类社团组织和科研服务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优秀杰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

国内人才

设“绿色通道”最快5天办完引进手续

对于国内人才的引进,北京将突破原有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评价的“一尺量”模式,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业绩、能力和贡献。

北京将开通“绿色通道”,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聚工程”“高创计划”“高聚工程”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直接办理引进,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同时推出“以才荐才”政策,无论是在京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杰出人才,还是近3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1.5亿元及以上的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团队领衔人或核心合伙人,都可以为团队成员推荐办理人才引进,不受学历、学位和职称、从事岗位等条件限制。

在人才评价上,北京将注重成果评价,“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为更好地为人才松绑放行,人才引进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创新创业

符合条件可获最高1000万一次性奖励

北京加大对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奖励力度,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市孵化的高成长性企业、“独角兽”企业(一般指10亿美元以上估值,并且创办时间较短的公司),是奖励的重点对象。

在人才个人奖励方面,北京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另外,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精尖产业发展提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还将实现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改变职称逐级晋升模式,在全市推广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工程技术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在北京农林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市属科研院所、生命科学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由创新主体自主评价使用人才。打破国籍、户籍、体制等制约,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结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增设创意设计、科学传播、人工智能、技术经纪等新业态的职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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