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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12月份,上海作为一个一线城市,很多考生都想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形式落户上海,但是参加上海公务员考试户籍限制成了很多考生的"拦路虎",由于上海市考政策还未公布,所以我们对上海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也不得而知,也只能是查看往年信息做为参考依据。在此上海华图对往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户籍信息特做整理,仅供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上海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内容来源于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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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人员报考门槛较高,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务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具体为: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虽然上海公务员考试政策暂未公布,但是从历年的户籍限制要求来看上海公务员考试还是会对户籍有要求,考生要做好心理准备。在此上海华图提醒考生,上海公务员考试笔试会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综合管理类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所以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确定好自己岗位属性,详细查看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如遇问题不能解决或者有疑问,可以随时电话咨询招考单位。在备考的过程中,历年上海真题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手资料,考生可以自测自己的水平如何,接下来的复习工作才能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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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申请上海户口指南
01.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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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 年 5 月 31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用人单位, 年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用人单位 所办理的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未与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的,该单位 提出的落户申请无效。对因用人单位隐瞒情况导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错失户籍申请机会的,将予以通报。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 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02.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说明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
七、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