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机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合理、公平、顺畅、有序的社会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消除阻碍劳动和人才社会流动的制度和机制的弊端,使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发展。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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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经费总额
&在新时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立足基本国情,把握发展规律,注重市场导向、政府引导、注重改革、服务、建设横向流动桥梁和垂直发展阶梯。要激发全社会创新和创业的活力,构建合理、公正、顺畅、有序的社会流动格局,引导个人发展进入国家富强和居民振兴的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为社会流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I)执行优先就业政策,创造流动机会。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就业优先政策放在宏观政策层面,加强政策协调和协调,确保经济合理运行,全面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充分的流动机会。培育和加强经济发展的新势头,发展信息技术、高端设备、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实施传统产业的智能化改造和升级工程,培育智能农业、现代物流等产业,提供更高质量的流动机会。本文研究了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就业的影响及对策。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人员流动平衡。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新的城市化和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引导城乡双向流动、平等交流和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要协调区域发展,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区域互助机制和区域间利益补偿机制,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特色产业的培育,促进区域流动机会的平衡。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模式,拓宽城市间流动空间。
&(3)促进创新和创业,创造和刺激流动。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深化工科教育一体化,加快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开展跨学科领导科研,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创造方便、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经营环境,缩短企业启动时间,充分发挥银行、小额金融公司、风险资本、股权债券等融资渠道的作用,改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建设高质量的创业培训(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村创新型创业园区,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个人发展。
&第三,畅通有序的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流动的活力。
&(4)通过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促进区域流动。全面取消了对居民人口不足300万的城市落户的限制,全面放宽了300万~500万居民城市的落户条件。完善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精简评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方面享有与登记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和推进各地门诊直接结算的稳步有序,提高医疗费用报销的便利性。进一步发挥城市化在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中的作用,充分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的财政政策,促进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业转移人口吸收的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投资安排向吸纳大量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倾斜。
&(5)通过就业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加强党政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交流,进一步拓宽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渠道。降低贫困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的门槛,合理设置基层机构的招聘条件,实行专项或分计划录用前兵、村(社区)干部。完善和实施跨地区、跨制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承措施。
&(6)通过档案服务改革,顺利实现职业转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以存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其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人员的身份不因不同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而改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可以根据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证书和新单位的接受书转交档案。加快档案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国家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的在线应用和远程通信。研究制定各种民生档案服务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的具体措施。
&四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流动空间。
&(7)拓展基层人才发展空间。完善贫困边远地区补贴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高薪到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加快实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制度,优化教育、科技、医疗、农业技术等基层和扶贫第一线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根据不同职业、不同职位、不同层次人才的特点和职责,坚持共性与特殊性、横向绩效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行差异化评价。
&(八)加大基层一线人员的激励力度。创新基层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的评价权重,如热爱敬业表现、实际工作绩效、工作年限等。改进新时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选拔方法,提高基层、一线、先选技能型人才的比例。研究具体标准和类型,识别规格和级别,以提高技术技能。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具体操作办法,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总基数。
&(9)拓宽技术和技术人员崛起的渠道。促进职业资格、职称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有效衔接,促进实现技能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岗位顺序的比较,为新的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职称和职业技能水平的鉴定开辟渠道。鼓励雇主设立首席技术人员和特别技术人员等职位,并建立技术人员的任命和晋升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的限制,把工资分配和工资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业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联系起来。
&第五,完善保障机制,阻止贫困代际传播。
&(十)促进准确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坚持以“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教育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工作按期打赢。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扶贫扶贫的影响,及时跟踪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了收入水平略高于档案卡贫困家庭的群体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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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促进教育的优先发展,确保教育发展的起点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县校舍建设、教师配置、学生公款基准定额等标准的统一。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权。完善以居留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和迁居儿童入学政策,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支持招生合作计划、重点院校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行动计划和千所脱贫学校。支持在贫困县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术学校),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机会。
&(12)促进公平就业,确保有困难人士的机会得到发展。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城乡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多元化的供给体系和多渠道的供给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就业支持政策的全面覆盖。加强就业援助,准确确定就业援助目标,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实施重点扶持和重点援助。对于那些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他们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被安置,以确保零就业家庭的动态“零清除”。
&(13)加强社会援助,改善有需要的人的流动性。促进城乡最低保障标准的全面发展,完善最低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最低保障标准符合国家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支持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济工作,切实保障贫困的基本生活。促进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照顾和保护,切实加强孤儿和未受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对贫困儿童生活、教育和安全的全方位保障服务。
&六.组织和执行
&(14)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的重要性,密切关注群众的实际需要,重点抓好重点问题,形成一支合力,结合实际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15)加强法治保障。完善促进劳动和人才社会流动的法律法规,清理阻碍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认真贯彻实施“执法普及”的推广责任制,加强对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开展“以身作则”的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仲裁队伍建设,确保劳动力和人才的合法流动。
&(十六)创造良好的气氛。我们要开展多渠道宣传,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强烈氛围,形成幸福是奋斗的舆论环境。“中国梦”凝聚了实现“两百年”目标、实现中华居民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