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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领办理及补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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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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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依据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6月24日)。 二、申领对象 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三、申领地点 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

&&&& 一、依据&

&&& &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年6月24日)。

&&& 二、申领对象&

&&& 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 三、申领地点&

&&& 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

&&& 四、申领材料&

&&&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 五、申领手续&

&&&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 六、收费&

&&& 根据&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25元。&&&

&一、依据&

&&& &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年6月24日)。&

&&& 二、补办条件&

&&& 持证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可以办理补办手续。&

&&& 三、补办地点&

&&& 持证人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

&&& 四、补办手续&

&&& 1、持证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当场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 2、补办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办(重办)申请单》。&

&&& 五、补办收费&

&&& 1、遗失补办&

&&& IC卡遗失的,原押金不再退回,并须收取新证押金25元。&

&&& 2、损坏补办&

&&& (1)IC卡经检验属人为损坏的,原押金不再退回,且收取新证押金25元。&

&&& (2)IC卡经检验属质量原因(芯片损坏等)的,不再收取新证押金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领办理及补办指南(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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