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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定向微调住房限购政策 强调“坚持房住不炒”

落户动态
  •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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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发布的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中写明,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及以上。

今天上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部长苗挺在回答人才住房政策问题时表示,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适用定向微调新片区的住房限购政策,但他同时亦强调,“该政策的出发点是紧扣临港青年人才的真正需求,临港住房不炒。”

  今天发布的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中写明,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临港新片区挂牌三个月之际,管委会发布支持人才发展一系列措施,在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中作出了探索。

实际上,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就单独设立章节对“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中,人才工作相关优惠措施就占了近四分之一。

三个月以来,本市各相关部门对新片区人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支持,也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和口径,但从人才个体视角来看,关注多项政策、理清资格条件费时费力。从服务好人才队伍的角度出发,新片区管委会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整合各级优惠政策,为各类人才提供了便利。


我们来看看人才政策都有哪些亮点:

根据整个上海市人才落户的政策,临港新片区在人才政策中建立了梯度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

对于初来乍到的人才,临港新片区能享受居住证专项加分。《若干措施》明确: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比如子女就可以在上海参加中考和高考,这一举措为新片区人才获得相应公共服务待遇提供便利。

《若干措施》明确了临港新片区缩短“居转户”年限的相关政策: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已在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管委会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已在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也就是说,在居住证转户籍方面,首次采取两年承诺期的方式,将新片区人才的居转户的年限缩短。按照上海“居转户”的管理办法,落户上海的条件之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新片区对“居转户”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这一举措降低落户门槛,缩短人才落户时间,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

《若干措施》明确: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引进落户。新片区管委会结合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推荐区域内用人单位纳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清单。纳入重点机构范围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予以直接落户。

这意味着新片区管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上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为直接落户新片区的人才提供便利。临港管委会有了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可以将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推荐到上海市人社局,然后由人社局纳入到人才重点机构中去。这类人才的学历可以放宽到本科,落户年限可以放宽到两年。


《若干措施》中加大了对紧缺急需技能人才的扶持: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对该目录以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由新片区管委会结合重点产业布局,推荐行业代表性企业的特有目录纳入引进范围;用人单位引进的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的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高技能人才最高表彰资助的人员,不受技能人才引进目录限制,直接引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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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通过新片区人才状况调研发现,企业的经营不仅需要高端人才的科研创新,对于技能人才仍有较大的需求。基于此,临港新片区和市人社局积极对接,在人才政策中强化了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和支持,并联合起草了《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首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的通知》,明确了新片区首批技能人才直接引进落户的23类49项名录。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要建立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的前沿产业集群。对于技能人才的扶持政策有利于新片区以多种渠道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释放人才红利,促进重点产业领域、新产业新业态等的发展。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对于技能人才引进目录之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不受该目录限制,直接引进落户。这意味着,技能人才引进自主灵活,按实际产业发展需要而定,有利于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

加大人才培养培育力度。通过资助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大学生实习补贴、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引进高端培训项目、产教融合示范企业优先认定、引进和培养教育卫生人才等6方面优惠政策,一方面集聚应届毕业生、技能人才以及教育、卫生等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另一方面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新片区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提供保障。除抓好人才引进,新片区注重以多种形式实施人才培育。该举措有利于加强新片区人才引育,提升人才素质,挖掘人才潜力,释放人才红利。做好引育工作的同时有助于用才、留才。

对于海外人才引进方面。《若干措施》以促进海外人才自由执业为核心,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个税税赋差额补贴、境外人才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境外人才备案后可在新片区执业等16项优惠政策。一方面通过放宽现代服务业从业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备案后在新片区执业以及参加国内执业资格考试,促进海外人才增量增长;另一方面通过便利化措施,让新片区外国人才从“进不来”到“进得来”、从享受B类政策到享受A类政策。

这意味着新片区将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这一举措放宽了从业资格限制,允许境外人士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等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由于职业资格准入的特殊性,目前我国仅执业医师、建筑设计、房地产估价等项目有条件对境外人士开放考试。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了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打造、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扶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共5方面优惠政策,通过集聚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的重要作用,为新片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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