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图1)" alt="“新上海人”持上海居住证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图1)" style="max-width:100%!important;height:auto!important;" src="/uploads/allimg/c120919/134P4M13P530-19131.jpg" />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13年6月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近10年中,上海外来常住人口增长迅速,外来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城市之首,外来常住人口的密度与比重均居全国之首。上海市政府这样解读《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宗旨:探索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之路,为来沪人员提供透明的、可预期的未来和尽可能好的公共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上海。& 新上海人&持证积分享受公共服务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为& 两个合法稳定&,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采取& 积分制&。上海市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记者了解到,居住证还设置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