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出居住证制度11年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不仅将原来的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法规,也是对深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提档升级。
此举令中国大城市的居住证制度再次受到关注。记者梳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15座特大或超大城市的现行政策发现,这些城市均已提出积分落户,户籍改革在稳步推进。
申办门槛:多地高于& 国版&意见
上述15座城市对于居住证申请门槛标准不一,普遍要求提供居所和工作证明,少数地方还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其中深圳的规定最为严格。
& 条例&指出,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以及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根据深圳的解释,所谓合法稳定居所,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所谓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要求申请人有稳定住所和工作同样见于上海、杭州、西安等地规定中,但并不如深圳严格。如上海未对申请人连续居住时间加以限制;西安只要求申请3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满足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等条件。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