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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有哪些内容?

落户动态
  •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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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上海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即使是符合人才大厦的规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也是不予办理落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用人单位所签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补缴的社保记录不能作为落户的材料,连续正常的缴纳社保才能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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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有哪些内容?留意这些事半功倍!

魔都上海是我国发展进程最快的一座国际化大都市。在这座城市里蕴含着很多的机会。也隐藏着无限的可能。很多在外学习归国的高学历人才都想在这边谋求发展。每年的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政策的都是会进行调整的。那么,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政策是怎样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留培学通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

B、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A、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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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C、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D、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E、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F、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G、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H、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I、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J、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K、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上海普通住宅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A、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

B、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

C、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D、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

E、留培学通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F、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G、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H、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I、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留学生随迁/随归家属的条件:

A、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B、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C、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D、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

E、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

F、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上海落户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单位或留学回国人员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上述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二、留学生上海落户注意事项

1、公司注册地是上海

关于最新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上说到:落户必须由上海的用人单位办理,记住是注册地在上海的公司!如果你签的是外地的公司或者在上海只是个办事处,也没有在上海工商局注册,是不符合落户条件的。

2、公司注册资金要到100万

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只要注册资金达不到100万,不予办理落户申请。

3、所签公司在人才大厦上了黑名单

首先在办理之前,可以去问问上海人才市场负责落户窗口的工作人员,查询所在单位有无问题。

4、社保和个税缴纳的单位名称和劳动合同上的要一致

劳动合同与社保、个税缴纳,三项材料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才能办理落户,如果不一致是无法落户的。像劳务派遣类的就不能申请落户。

5、劳动合同上薪资与缴纳社保的基数要一致

劳动合同上签订的税前薪资必须与每月缴纳社保的基数一致,才能办理落户。上海每年4月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调整,度的社平工资是7132元,4月之后的社保基数需要达到8000元左右,还要视个人的学校情况而定。

6、不能在上海市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

在上海代缴社保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即使是符合人才大厦的规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也是不予办理落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用人单位所签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补缴的社保记录不能作为落户的材料,连续正常的缴纳社保才能办理落户!

7、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大于有效期6个月

只要在办理当天,营业执照的有效营业期限大于6个月,就可办理落户!

8、社保和个税相匹配

如果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元,那么税前工资也必须大于或者等于8000元才可以,否则需要重新累计半年。

9、外地缴纳过社保不能办理落户

回国后如果在外地工作缴纳过社保是无法再办理落户的。

留学生上海落户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及其留学生上海落户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介绍。若是大家想要了解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相关政策内容的话,不妨来参考下小编的文章。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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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措施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流动、培养、服务保障等重要环节进行突破和创新。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三城一区”引进人才 ,打破原则上不超过45岁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

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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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

“特聘专家”可获100万奖励

对于海外人才,北京市推出“特聘岗位”,并将特聘岗位引入海外人才的范围扩展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这些单位可以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聘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单位编制,可采用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后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海聚工程”,获聘“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100万元的奖励。

在对海外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上,北京市将引智项目申请单位范围从原来的市属单位,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同时进一步提升引智项目支持,给予常规引智项目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重点引智项目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类社团组织和科研服务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优秀杰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

国内人才

设“绿色通道”最快5天办完引进手续

对于国内人才的引进,北京将突破原有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评价的“一尺量”模式,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业绩、能力和贡献。

北京将开通“绿色通道”,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聚工程”“高创计划”“高聚工程”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直接办理引进,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同时推出“以才荐才”政策,无论是在京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杰出人才,还是近3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1.5亿元及以上的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团队领衔人或核心合伙人,都可以为团队成员推荐办理人才引进,不受学历、学位和职称、从事岗位等条件限制。

在人才评价上,北京将注重成果评价,“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为更好地为人才松绑放行,人才引进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创新创业

符合条件可获最高1000万一次性奖励

北京加大对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奖励力度,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市孵化的高成长性企业、“独角兽”企业(一般指10亿美元以上估值,并且创办时间较短的公司),是奖励的重点对象。

在人才个人奖励方面,北京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另外,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精尖产业发展提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还将实现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改变职称逐级晋升模式,在全市推广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工程技术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在北京农林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市属科研院所、生命科学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由创新主体自主评价使用人才。打破国籍、户籍、体制等制约,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结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增设创意设计、科学传播、人工智能、技术经纪等新业态的职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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