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户口,新政策最大亮点是关于海外人才认定标准的规定,取消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挂钩工资和税收。在昨天上海出入境部门发布的细则中,明确了工资和税收要求参照上一年度上海市人均工资水平的倍数和纳税标准进行调整。& 今年定为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在沪就业外国人。&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丁斐平介绍。
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上海已经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经所在单位推荐,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即俗称& 中国绿卡&。& 这个四年必须是连续的并且可追溯,也就是如果一个外籍人士今年及前三年,都符合了该标准,今年就可以直接来申请,无需再等三年。&丁斐平解释。这也是首次明确外籍人才从就业居留身份向永久居留资格转换机制。
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或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认定并出具证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可以申请加注& 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由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科创主管部门认定的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提供企业聘雇合同和担保证明,可以申请加注& 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工作满3年后,经担保单位推荐,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持有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证明或科创& 职业清单&所属企业担保证明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华的,可以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并具有上述人才证明或担保证明的,可以在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