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宝宝初长成,怀着一颗&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很多家长为了不让自家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入读幼儿园开始,已经开始为了一个幼儿园的入园名额到处奔波。
近日,《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正式出炉,今年招生将继续采取& 户籍优先&原则,今年12所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小班招生计划人数为825人。
今年依旧遵循& 户籍优先&原则
招生办法延续了& 户籍优先&原则,按三个批次展开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和录取。
何为& 户籍优先&原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就是说,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接受报名对象只能是具有我市原城市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当幼儿园学额未满时,才会开展第二批、第三批的录取。&
第二批对象为非本市原城市社区户籍,但父母是在海宁城区购房、经商或务工的适龄幼儿。如果是新居民子女,父母还须持有我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此外,当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满足第一、二批招生对象,还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可自主招收其他适龄幼儿。值得一提的是,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其他幼儿园重复登记,如有重复报名登记的,均作无效处理,不予录取。
对于幼儿园的选择,很多过来人都建议大家不要太着急,还是要考虑考虑这些问题:
1.路途远近是关键,不要单纯为了好学校而舍近求远,学校远势必会让孩子早起,睡眠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健康,同时也会出现接送问题。
2.根据经济条件量力而行。不同的幼儿园管理收费的标准不一样,而收费标准的高低与教育质量的优劣不一定成正比。
3.尽量不要选择全托幼儿园,因为此时的宝宝还处于情感发展的关键期,非常渴求家人的关爱。把宝宝送去全托幼儿班,宝宝会缺乏和亲人的亲昵接触,长此以往,孩子就会失去安全感、信任感。不到万不得已,父母们千万不要& 忍痛割爱&。
4.园区氛围很重要,不要盲目相信幼儿园的等级,现在幼儿园越来越多,父母有时候也无法判断幼儿园的优劣,此时就要观察幼儿园是否办学严谨,教师工作是否踏实,在园宝宝的爸妈满意率程度等等。
小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非本市户籍的幼儿须符合《海宁市幼儿园招收新居民子女入园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要求。
报名批次、时间
第一批:具有本市原城市社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时间:6月2日(星期四)
第二批:非本市原城市社区户籍,父母在海宁市城区购房、经商或务工的适龄幼儿。新居民子女须父母持有我市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审核证明》(由各镇、街道计生办出具)。
时间:6月7日(星期二)
第三批:其他适龄幼儿。
时间:第一、二批次报名登记后,幼儿园自定。
1.父母或新生本人房产:海宁城区的有效房产证,房产用途为& 住宅&或& 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
2.直管公房或廉租房:须新生父母所有,且父母和新生确无其它房产(由市房地产管理处综合档案室出具证明)。
3.祖辈房产:海宁城区的有效房产证,房产用途为& 住宅&或& 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达到51%及以上。提供祖辈房产的,必须父母及新生本人确无房产(由市房地产管理处综合档案室出具证明),且与祖辈事实同住一处(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
4.经商:父母在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经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局发放)。
5.务工:父母在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内务工的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须由劳动合同一致的工作单位缴纳,由海宁市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出具)。
6.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须提供相关亲子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等材料,以证明房产、经商、务工的材料所有人是新生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