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厅发布《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5月1日起,正式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的限制,广东省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
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人士也可参保
& 在5月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户籍地参保,在广东省灵活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不能参加广东省职工养老保险。通知颁布实施后,同时符合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参保。
& 具体要求为: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45周岁的女性,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在广东省已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的。此外,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所需证件: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参保缴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 &省内户籍不论城镇还是农村均可参保
& 新规实施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需具有广东省城镇户籍,才能在本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跨市流动就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前,须在户籍地参保缴费。
& 新规实施后,无论城镇或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本省户籍的人员),只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都可在户籍地参保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就可在最后参保地参保缴费。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费
& 此次实施的新政还首次明确了符合一定条件的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费。
& 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今年5月,缴费年限最长为118个月。
& 缴费标准:一次性月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