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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总结-落户条件-落户上海条件-

落户动态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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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落户总结 居转户共有近13000位朋友进入公示,与的9600人相比,大幅的提高30%。全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的主调人7985人,随调1957人,总计9942人。 一、人才引进中关于随迁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落户总结



居转户共有近13000位朋友进入公示,与的9600人相比,大幅的提高30%。全年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的主调人7985人,随调1957人,总计9942人。



一、人才引进中关于随迁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通知,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 要求的主调人,可以携带配偶及其未成年孩子一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办法》规定:



1、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一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学历,在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一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

& &落户总结-落户条件-落户上海条件-(图1)

最新落户政策解读--& 人才引进落户&与& 居转户&的随迁解读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简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 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2、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这里有可能很多人的孩子满16周岁,但是还在读初三的或者未满16周岁在读高中的情况怎么办?根据目前实操经验,这种情况学籍证明等可以提供也可以提供)。



二、居转户中关于& 随迁&的要求



根据《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具体可以参考本公号历史发文:& 【居住证积分】可居住证积分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目录&)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最新落户政策解读--& 人才引进落户&与& 居转户&的随迁解读



1、配偶随迁: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这里要求随迁人员需要和居转户主申请人的材料是一样,但是在年限上可以相对降低要求,但是在社保个税基数上要求同主申请人)。



2、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这里有可能很多人的孩子满16周岁,但是还在读初三的或者未满16周岁在读高中的情况怎么办?根据目前实操经验,这种情况学籍证明等可以提供也可以提供)。



三、两种渠道随迁的区别



根据人才引进和居转户的随迁要求可以发现,人才引进要求主调符合人才引进即可,对配偶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隧桥简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居转户则对主申请人做出来较高要求,比如职称、贡献程度等,而对随迁人员则只要求在上海缴纳社保个税并且符合居转户要求。



因此两种渠道来说,人才引进随迁落户比较困难,居转户随迁则相对简单一些。










&&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市人口涌入量大,户口政策比较严厉,想要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不少条件。



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知识



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户口新政策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 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 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 申请人&、& 房屋所有权人&、& 承租人&、& 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 审核表须经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 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8、申请人在职单位证明材料



1、《职工登记表》;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



3、1998年11月30日前为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职工的凭证(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9、申请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



10、申请人与本市入户地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入户地系申请人本人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 能反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原始户籍档案、《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1、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12、随迁子女的相关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须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等原始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嫌疑及与事实或常理不符的,则须提供亲子鉴定;



4、随迁子女已成年的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婚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



13、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2、子女系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内容不实,则须提供独生子女审批表原始存档资料复印件;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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