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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上海户口所附带的种种问题已成为无法回避的关卡

落户动态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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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在在上海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已经工作了近四个头,最近一直在苦恼要不要继续留在上海的问题。因为我没能在大学毕业这个最好时机拿到上海户口,以后能获得上海居民身份的机会近乎于零,而上海的生活成本和户口后所附带的种种问题也已成为无法回避的关卡。这

我在在上海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已经工作了近四个年头,最近一直在苦恼要不要继续留在上海的问题。因为我没能在大学毕业这个最好时机拿到上海户口,以后能获得上海居民身份的机会近乎于零,而上海的生活成本和户口后所附带的种种问题也已成为无法回避的关卡。这让我想到,虽然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但是始终没有上海户口的我俨然没有那种归属感。从大学读书到现在,我已经在上海生活和工作8年,对这里是再熟悉不过了。这么多年来,在内心还是蛮希望能申请到上海户口的,那么对于毕业已经很多年的大学生该如何申请办理上海户口呢?上海人口密度大,交通也拥挤,政府也在控制人口的大量涌入,严格控制落户上海的人口数量,落户上海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对于往届生来说,往届毕业生落户上海的方法,就只能在上海就业之后,走人才引进途径落户。具体的条件:用人单位基本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

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报程序1、需引进人才 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代管)部门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自主用人单位可向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上海户口


2、受理部门要核对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真实、齐全,符合申请引进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将信息输入政务网。

3、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进行审核和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各受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应如实写明申请引进理由)。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另提供由市相关部门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的证书(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引进人才 登记表》(调出单位与申报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引进人才 登记表》中调出单位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由调出单位(须具有人事调动权)另行出具本人政治表现及同意调动函(商调函)。

4、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验证需留原件)。

5、调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批复(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引进人员的业务考核证明,并附加能反映其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职务任命书等。

7、引进人员(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如配偶已在沪,须提供在沪方的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

8、引进人员的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调出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已婚无子女: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已婚有子女: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

10、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期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

11、反映引进人员落户何处的落户证明:

申请落户自购房处:房产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并提供所属派出所名称。

申请落户在沪直系亲属处:落户处户口簿与产权人身份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住房产权人签字同意落户及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或证明、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申请挂靠服务窗口集体户口:服务窗口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的意见。

12、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上海市引进人才 调动及户口迁移手续

引进人员经批准调沪后,按下列程序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

1、调动人员带《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落户地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3、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应当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存档凭证》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落户地址户口簿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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