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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创人才引进 政策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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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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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科创人才引进 政策的实施办法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科创人才引进 政策的实施办法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创人才引进 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7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32号),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环境,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下同)连续满6个月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企业入驻孵化器期间,积120分。



证明材料(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相关业务时,需另外提供的材料,下同):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股东证明等。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下同)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6个月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等。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四、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五、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六、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等。



七、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八、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等。



九、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等。



十、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十一、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十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挂牌上市证明等。



本实施办法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所称& 创业人才&,是指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股份须在企业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获得投资前取得)。



本实施办法所称& 创业投资机构&,是指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参股的投资机构。



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名单,通过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和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认可的权威网站向社会发布。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措施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流动、培养、服务保障等重要环节进行突破和创新。其中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 三城一区&引进人才 ,打破原则上不超过45岁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

海外人才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北京紧缺人才目录

& 特聘专家&可获100万奖励

对于海外人才,北京市推出& 特聘岗位&,并将特聘岗位引入海外人才的范围扩展到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这些单位可以按需设置特聘岗位,聘请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海外人才。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特聘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不对应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职务,不占单位编制,可采用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后在岗发挥作用突出的,可优先入选& 海聚工程&,获聘& 北京市特聘专家&,并获得50万-100万元的奖励。

在对海外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上,北京市将引智项目申请单位范围从原来的市属单位,扩大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同时进一步提升引智项目支持,给予常规引智项目1年、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重点引智项目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科技和文化类创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类社团组织和科研服务机构等主体引进使用优秀杰出海外人才,聘用& 千人计划&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80%的资助;聘用& 海聚工程&外国专家的,最高可给予其工资薪金50%的资助。

国内人才

设& 绿色通道&最快5天办完引进手续

对于国内人才的引进,北京将突破原有以学历学位或职称评价的& 一尺量&模式,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业绩、能力和贡献。

北京将开通& 绿色通道&,为&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海聚工程&& 高创计划&& 高聚工程&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直接办理引进,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同时推出& 以才荐才&政策,无论是在京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杰出人才,还是近3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1.5亿元及以上的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团队领衔人或核心合伙人,都可以为团队成员推荐办理人才引进,不受学历、学位和职称、从事岗位等条件限制。

在人才评价上,北京将注重成果评价,& 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为更好地为人才松绑放行,人才引进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城一区&(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创新创业

符合条件可获最高1000万一次性奖励

北京加大对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奖励力度,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市孵化的高成长性企业、& 独角兽&企业(一般指10亿美元以上估值,并且创办时间较短的公司),是奖励的重点对象。

在人才个人奖励方面,北京建立与个人业绩贡献相衔接的奖励机制,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另外,设立建言献策奖励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高精尖产业发展提意见建议,被采纳应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还将实现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改变职称逐级晋升模式,在全市推广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工程技术或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称。在北京农林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市属科研院所、生命科学研究所等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审权,由创新主体自主评价使用人才。打破国籍、户籍、体制等制约,建立健全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结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增设创意设计、科学传播、人工智能、技术经纪等新业态的职称专业。

-服务

为留京人才提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

北京同步出台了多项措施,解决海内外人才留京工作的后顾之忧。

畅通人才就医& 绿色通道&

对于具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海外科学家、具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领军人才等杰出人才,在人才签证(R字签证)、在华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其中,5至10年的多次往返人才签证最快6个工作日免费办理完成,最长期限5年的工作许可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在华永久居留证最快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另外,以北京为试点探索建立优秀杰出海外人才担任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制度,同时支持优秀杰出海外人才担任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

此外,北京还将畅通优秀杰出人才就医& 绿色通道&,为引进的优秀杰出人才提供一定比例的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

优秀人才可享& 市民待遇&

依托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北京此次明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引进技术研发骨干、文化创意人才、法律服务顾问、投融资专家、管理咨询师、项目运营团队、职业经理人等优秀海内外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保障方面,北京优化人才住房政策支持措施,租购并举,以人才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 三城一区&、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区等区域配置优质学校,多措并举加强在京海内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此外,引进人才 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办理落户,引进人才 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北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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