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21年上海户口新政策 2021年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2021年上海落户 2021年积分落户 2021年人才引进 2021年投靠落户 2021年应届生落户 2021年海归落户 2021年留学生落户上海落户咨询就找培学通:1337004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