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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他人身份十余年 成海归硕士成功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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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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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女子冒用他人身份十余 成海归硕士成功落户上海,她冒用岳某身份在美国留学5,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成功在上海落了户:“在上海,我所有的东西,包括房


原标题: 女硕士冒用他人身份十余年,因犯偷越国境罪获刑


她冒用岳某身份在美国留学5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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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成功在上海落了户:“在上海,我所有的东西,包含房子、银行账户都是在岳某名下的。”


因为冒用他人身份,人生轨迹竟然都是另一个人的——38岁的女硕士毕某就做了这样的荒谬事:她非法冒用他人身份出国求学,然后又落户上海。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毕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查,毕某是吉林人,自1999年至2012年期间,冒用岳某身份信息办理了3本护照和3本港澳通行证,先后16次至美国、法国、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等地求学和工作。6月17日毕某在由美国返回上海自首途中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边检民警查获。


据毕某交待,1999年,21岁的她申请去美国求学被两次拒签,后一次从美国领事馆出来后,有黑中介说可以用别人名义办理护照,她就花钱买了护照,没想到竟然“一帆风顺”。之后,她冒用岳某身份在美国留学5年,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毕某成功在上海落了户,并以岳某的名义办了张身份证并一直应用。


“在上海,我所有的东西,包含房子、银行账户都是在岳某名下的。”毕某本认为可以用岳某的名字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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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自己的一生,却不料理想幻灭了。今年,岳某筹备出国游玩,申请护照时被告诉她的名字已被人用过,便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找到毕某的母亲,最终让毕某回国投案自首。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毕某违背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考虑其有自首情节,社会迫害性不大,依法判处毕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记者查询创造,冒用别人身份办护照出国获刑的案例并不少见,罪名均为偷越国境罪。46岁的南通女子蒋某为赴日打工,冒用别人身份证领护照被判刑。蒋某平时从事缝纫工作。2004年至2007年间,她曾以研修生身份赴日本打工。2009年,因做油漆工的丈夫身材不好,为了给家里多挣点生活费,蒋某萌生了再去日本打工的念头。


由于第一次赴日打工,她办理的是研修签证,而日本入境管理局规定来日本进行研修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从事本职工作年满5年以上方有资格再次申请赴日。不符合再次去日本打工条件的蒋某绞尽脑汁,自作聪慧地想出了一个“点子”。于是,同年12月,蒋某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在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护照,并于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的三年期间应用上述护照等相干材料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前往日本,出入我国国境4次,其中出境2次,入境2次。


2014年7月,由于已过了赴日打工的5年期限,蒋某便想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护照去日本打工,不料被公安机关创造,遂案发。经审理,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国民法院一审以犯偷越国境罪,判决被告人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分金国民币三千元。


在福建晋江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年过七旬的陈老汉拿双胞胎兄弟的身份证办理了护照,8年间先后9次非法出入菲律宾,构成偷越国境罪。因考虑到陈某高龄,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分金1000元。


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背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分金。因此,办理护照必须应用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应用真实信息办理相干手续,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骗领护照,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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