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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海归落户上海政策不断收紧,你准备好了吗?

落户动态
  •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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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社保基数关系到居住证积分社保基数积分以上海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上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对于新办、续办居住

一、社保基数关系到居住证积分

社保基数积分以上海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上海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

对于新办、续办居住证积分来说,社保基数非常重要。如果不是用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新办、续办积分,社保基数多少关系到积分成败。积分不是一成不变的,积分续办注意事项。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同理,如果的社保基数低于7832元,社保基数50分就加不到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如果的社保基数低于15664元,社保基数100分就加不到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如果的社保基数低于23496元,社保基数120分就加不到了。

二、社保基数关系到落户

1、居转户和人才引进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最近连续两倍以上36月,可以替代职称要求。社保基数如果低于15664元,2倍就不再连续,需要重新累计连续36月时间。

(2)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3倍封顶社保科创人才可以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的封顶社保基数为23496元。

(3)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百万纳税科创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2、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也有社保基数的要求,具体如下: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保标准需不低于7832元。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社保标准需不低于11748元。



NO.2 你们知道留学生社保缴纳的明细嘛?


Let's have a look!

一、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72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月不低于28.2元。

二、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72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月不低于28.2元。

三、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72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月不低于28.2元。

四、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72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月不低于28.2元。

五、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也就是第五种情况的留学回国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08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月不低于181元。


调整之前的社保基数:

上海留学落户政策里明确规定了申请留学落户的同学所缴纳个税应和社保匹配。简单说就是公司一点税都不避,社保基数=交税基数

假设你每月税前工资10000,就按照10000社保基数交社保,按10000交税,你税后每月卡里有8135。

如果你很难理解怎么才能不匹配,那么恭喜你,你们公司不避税,你就不用为社保和个税担心。

(ps:社保基数有个上限和下限,的下限是4279,上限21396(3倍社会平均工资)。如果你工资再高,比如每月30000,不避税的话,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只有21396,税是按30000来交税,这也叫匹配。简单来说,就是所缴纳的个税只要不低于对应的社保,在落户审核的时候都是被认定为相匹配的。)


调整之后的社保基数:

但是如果申请了个税抵扣,就可能会出现所缴纳的个税低于应匹配的社保,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个税新政抵扣细则刚刚颁布,人才大厦的肯定会对此做相应政策调整,有可能会需要提供额外的个税抵扣材料或证明。如果是这样肯定会让落户流程更复杂,那有什么方法可以抵扣个税

有两种办法:

1.通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选择。由公司帮你抵扣个税。

2.选择次年3月1日-6月30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你在上海工作,单位就会为你交社保。你原来没有社保帐户的话,单位就会给你开一个帐户(这个帐号就跟着你一辈子)。至于交多少标准,那是有规定的,是按照你的收入算出来的,并不是你想交多少就交多少的。按我个人的条件的话是符合第二条取得了国外本科及硕士学位,所以只需要缴满6个月 每个月不低于7300的社保(即为上年度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但是这又涉及到一些问题,有些公司只给交最低水平社保 比如5000,所以差少的2300就需要自己掏钱补齐。***楼主问题来了***由此延伸了有一个问题就是 比如如果合同是两年的话 楼主就要连续两年缴满7300 意思就是交到合同到期的那个月。但是!!。。。呵呵。。 跟HR面试过程中 他无意中透露了出来解决办法:在缴满六个月社保并成功拿到户口后(整个过程可能长达一年) 可以让HR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再重新办理入职手续 就可以重新按最低标准缴纳了 ! 过程太复杂 太过为难人事部 所以最好跟他们搞好关系。 满满的血泪史!! 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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