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简单的给大家普及一下:
1. 培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海外毕业证书、成绩单
3. 出国留学前中华取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 护照、签证及全部出入境记载、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5. 在沪落户位置说明

7. 如有孩子,提供孩子出世说明及正当生育的说明
8. 在沪档案接管单位出具的赞同接管说明
9. 在本市正常交纳社会保险和个体所得税的说明
留学生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