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审核结果同期公布。核准结果各申请单位可在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查询。
今年4月底,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落户受理工作随后启动。
目前,应届毕业生落户受理工作已告一段落,面上受理于6月14日结束,至7月21日,共受理25650份落户申请,市学生事务中心经过紧张的核对、查验,已完成大部分申报材料的初审复核工作。经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已核准第一批15544人的申请,核准结果各申请单位可在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查询。
《评分办法》总体保持稳定、未做原则性修改,继续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优先满足市场无法有效配置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重点领域的用人需求。
在具体操作上,相关部门一方面继续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具体执行流程,提高受理工作效率及便民化程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申请材料的核查力度,对用人单位或毕业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追责。1. 《××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
2. 《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3. 《户口迁移证》
4. 《报到证》
5.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白色联)
6. 《集体户口申请报告》(本人填写,见范本)
7. 《集体户口存档名册、集体户口申报登记》(本人填写,见范本)
8. 事业编制人员落户我校集体户口的,需凭人事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至学校保卫处开具《集体户口同意落户证明》。
,属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88号)管辖;部分办学主体在徐汇校区的单位,可以选择落户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集体户口。
落户材料齐备后至落户地管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