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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实行”一网通办“!附各区“人户分离”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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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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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本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了原有登记办法。群众从原先只能

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本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了原有登记办法。群众从原先只能在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变为可在全市任意一个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因个人原因不便前往办理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同时,扩大了可用于证明的材料范围,将《个人户口卡》、集体宿舍证明等纳入有效证明材料范畴;精简了办事材料,可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供;增加了注销情形,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迁回户籍地或不在本市居住的,可申请注销居住登记。

会议指出,要深化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全流程一体化的在线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所有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要按照进一步改善民生、进一步便利服务、进一步优化管理的导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要推进政府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应用,着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上海办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实行”一网通办“!附各区“人户分离”政策详解(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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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木老师给大家讲一下上海小升初的人户分离情况如何升学,仅供参考。

○ 沪籍学生小升初阶段人户分离有下面两种情况:

1、幼升小阶段已经人户分离,小升初准备回户籍对口初中,或者在居住地对口。

2、小学阶段人户一致,现在想人户分离到居住地所在初中。

○ 在了解分析“人户分离”之前,我们先说明各区政策中两个共通的概念:

1.“人户一致”以及对应的“人户分离”都针对的是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外省市居住证持有者及外籍(港澳台)儿童不适用于本词条;

2.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报名验证时必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报名告知书(新增)、预防接种证(小白卡)等。

一般二梯队以上的热门公办都需要满足“人户一致”,且落户的年限越长,录取的概率就越大。

“人户一致”一般都是会优先于“人户分离”的。所以是否办理人户分离,一定要慎重考虑。

人户分离可以分为:区内人户分离和跨区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上海小学阶段人户分离比较普遍,比如一些家长通过其他渠道进入理想小学,或者期间有搬家,都会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孩子没有就读对口学校,学籍还是挂在那边。那么孩子现在就属于借读。原则上实不属于人户分离的,报名时按照学籍所在地填报。

实际居住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这不一定代表就必须得是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什么情况下要办人户分离

在信息登记时,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又想选择在自己填写的居住地就读,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1、小学在其他区就读,因路程、公办学校资源等问题,想返回居住地的就读初中,对口顺序排在“人户一致”后。

2、本区对口公办初中一般,想要报考其他区地段招生的公办学校、非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家长还是要做好思想准备。报考学校没有被录取的话,则会在那个区被统筹入学。

理论上所有学生都有权利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只有当你在正式信息登记表上选择确认“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你才算是在孩子上学这件事上“人户分离”了。

1.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a区读小学,不用办人户分离。

2. 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b区读小学,这时候需要办人户分离。

(注:就读本区非对口小学,需要有房产(或者至少有租赁证明),并办理人户分离。)

办理流程

1、先带好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居住地居委会登记,填写寄宿信息的表格,然后联系居住地街道,预约办理人户分离回执时间。

2、带好房产证、户口本、寄宿信息表格、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办理,回执当场就可以拿回来的。

注: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

人户分离的材料

1、必须是本人办理

2、身份证与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居住地的住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居住在自购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产地产权证;居住在租凭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证明》或社区中心出具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

4、如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监护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及监护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补充:如需办理须要提前预约。据家长反映,每个区每一片都有差异,最好到你要办理的房屋所属街道详细问一下!证照齐全的话很快的,一般当时就有回执;也有家长说是10个工作日办好。

从人户一致到人户分离会存在统筹的分险,具体情况要按照各区安排。(各区有关学籍、户籍对口,请及时关注各区最新关于对口升学相关政策)

下面一起来看看各区具体要求吧~以下内容根据往年政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为准。

徐汇区

1.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为45人左右。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a.对外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

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户籍核查工作,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徐汇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转区入学的相关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b.对在本区外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静安区

根据对口入培学通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具体情况可参见各学校《招生通告》。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的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说明:新静安区的要求很严格,大家注意落户时间,且户主要和产权人保持一致,孩子不能是户主。

上海办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实行”一网通办“!附各区“人户分离”政策详解(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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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 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 胎或多胞胎除外)。

1.招生原则: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杨浦区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妥善安排小学毕业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学生入学。外区县就读及我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也可跟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说明:本市户籍儿童要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不能单独一个户口。



长宁区

1.招生原则:

根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

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A.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块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家长须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B. 非本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上海办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实行”一网通办“!附各区“人户分离”政策详解(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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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虹口区

当学校对口范围户籍学生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实行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将按如下顺序安排入学:

(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人户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或儿童本人的,原则上相对就近对口入学;

(2)户籍在旁系亲属处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本区且房屋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4)其它情况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

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宝山区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


1.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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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闵行区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原则: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学生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说明:户主和房屋产权人一致才算人户一致,孩子可以是户主。

金山区

人户一致是指“学生户口所在地与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有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一致。"

主要为户籍对口

1、紫薇苑、卫龙新村、三岛龙洲、金瀚园、辰凯花苑、山鑫公寓、东岭豪苑、振阳新村、山龙新村、书香门第的学生可申请到蒙山中学就读(本条执行到止)。

2、若金山新城区有新初中建成开学招生,金山新城区将按就近入学原则重新划片。

松江区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按“区域划块、免试入学”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对口入学学区范围,并下达名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浦东新区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入学的: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区招办将按照本区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操作细则,妥善安排申请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入学。

青浦区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的户籍迁入时间有明确规定,直系亲属不必是三代以内。

嘉定区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实际居住的年限。



崇明区

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3、4、5项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说明:户主必须为孩子本人或直系亲属才能算人户一致。

奉贤区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培学通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对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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