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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落户上海

人才引进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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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适用对象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拥有上海市房产者。(本项条文里没有强调必须拥有本市房产,不过没有的话,基本批不了) 最近连续3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适用对象



·&&&&&&&&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 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 拥有上海市房产者。(本项条文里没有强调必须拥有本市房产,不过没有的话,基本批不了)

·&&&&&&&& 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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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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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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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下附详细的评分标准

标准分为72分

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5分

(原&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原&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12分

(其它原& 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赛、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 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

⑴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 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发起人(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入资金的创业情况),在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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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户北京有哪些新政策?居民户口自愿牵出中心城区可适当奖励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度,其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实力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北京有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要到北京去发展。

与此同时想要在北京站稳脚跟,落户北京的人也有不少。,北京建委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对于自愿将户口牵出中心城去的人员,将会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关于北京市落户都有哪些新政策呢?本篇文章小编就来跟大家具体说说。



  主管部门负责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



  去年5月14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重点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意见颁布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进行了反复研究,在今年1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三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住建委表示,主管部门由区政府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工作,负责划定恢复性修建片区,确定片区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负责受理片区内直管公房承租人的退租申请,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按照保护规划和恢复性修建工艺要求,对完成申请式退租的直管公房进行恢复性修建;负责对完成恢复性修建的房屋开展经营管理。



  实施主体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的,完成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和恢复性修建后,直接取得房屋经营权。实施主体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的,区政府可将经营权授权给实施主体,由经营管理单位与实施主体签订经营权授权协议,一次性授权年限应不高于50年。



  安置房可适当降低居民持有产权份额



  市住建委解读称,《通知》明确了定向安置房源管理要求。首先是房源统筹使用。定向安置房按共有产权住房管理,也可作为公租房使用。区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调配房源,指定代持机构按照审定的价格收购并代持政府份额,合理调配至各片区。实施主体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经区政府同意,也可收购定向安置房并代持政府份额。居民和政府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份额比例,由区主管部门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原则上,居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不低于收购价格。



  其次,市住建委表示,居民获得的申请式退租补偿资金,不足以支付区政府确定的最小面积安置房源产权份额的,经区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居民所持产权份额,实现了最低保障。同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居民,可优先配租片区对接的公租房。



  另外,考虑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辈子,存在故土难离的心情,区政府可以与这部分承租人协商,制定平移置换鼓励政策,引导承租人在实施主体的统筹安排下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实现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



  居民自愿迁出户口可适当奖励



  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私房居民申请改善住房条件的,可选择货币补偿后,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定向安置房源并享有完全产权。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工作,可参照以上通知执行。



  按照通知的要求,一是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二是明确了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进行计算。对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三是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四是强调有序腾退,区政府要结合标准和保护规划实施、财政预算、外迁房源供应等情况,科学制定片区申请式退租和恢复性修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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