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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创业人才落户

人才引进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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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新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上海的户口一直令人梦寐以求,一个北京或者上海的户口,意味着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例如,孩子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生病了可以花最少的钱去最好的医院看病,退休后能享受到更高的工资待遇等等

& &最新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上海的户口一直令人梦寐以求,一个北京或者上海的户口,意味着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例如,孩子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生病了可以花最少的钱去最好的医院看病,退休后能享受到更高的工资待遇等等等,当然,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有了北京和上...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最新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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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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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止申报之日)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



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运营人才、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企业家。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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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北京落户政策详细条件及申报流程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透露,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今年总体申报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4月16日至6月14日为申报阶段。在这60天里,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可以在申报系统提起注册申请,经系统自动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可成功注册,进入实际申报页面。申请人逐项填报各项积分指标,经用人单位确认提交后即可等待初核结果。



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在这一个半月,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分别根据确定的审核职责,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在这一阶段,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初核结果。对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查申请。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也在这一阶段进行现场审核。



9月5日以后,北京市政府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于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调京落户。



此前,北京市已经于8月11日发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北京市积分落户自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即启动申报时,需要审核度的积分信息。



本次发布的《细则》规定,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人民网:孔海丽)



附: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工作统筹协调。



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委、市总工会、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本市积分落户指标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部分积分指标的现场审核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二章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三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年度工作方案由市人力社保局制定。



第四条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进行。



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 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第六条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各审核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方式,对提交的主要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初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



第七条 对部分指标信息不能通过数据交换比对核查的,需现场审核书面材料。应由用人单位在复查阶段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向区指定部门提交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 申请人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信息的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系统提出一次复查申请。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查申请进行确认,并应在复查阶段持单位介绍信,向区指定部门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审核和积分复查可在复查阶段同时进行。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落户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名称、积分分值。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人力社保局实名书面举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申请人可凭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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