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博士后人员配偶的随调、博士后子女待遇问题
一、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
1、不借调博士后配偶,但积极帮助博士后配偶推荐相关的岗位。
2、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3、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可以凭上海市人事局的介绍信,在其子女暂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
4、对没有工作且户口关系在外省市的博士后配偶,如校内有关部门临时聘用其工作,则必须为其购买外劳力综合保险。临时工作期间不算工龄。
二、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博士后本人一并迁移至接收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