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发布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这份备受关注的新政已于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将持续至2030年11月30日,为未来五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提供了稳定的政策框架。
三大核心调整,落户门槛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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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以往政策,此次修订释放出更加开放包容的信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取消计划生育限制
过去因计划生育政策限制而无法落户的留学生,如今迎来了转机。新政明确取消相关限制条款,无论是二胎还是三胎家庭,只要满足其他落户条件,均可正常提交申请。
2. 删除刑事犯罪记录条款
在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上海展现出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姿态。新政删除了原有的刑事犯罪记录限制条款,为部分具有高学历、高技能但曾有轻微记录的留学人员提供了机会。
3. 新增材料真实性承诺
申请材料方面,新增了《申办材料真实性的个人承诺》。这是一份标准化承诺书,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官方已提供统一模板,操作便捷。
核心申请条件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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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的主要门槛,包括学历要求、社保缴纳时长与基数、劳动合同年限等核心要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学历学位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毕业生不少于半年)。
- 在国内“双一流”高校或中科院培养单位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 国内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访学满1年。
- 其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的情况。
社保缴纳要求:
- 符合前四类学历条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基数不低于上年上海平均工资
- 第五类学历条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海平均工资1.5倍
- 社保与个税必须合理对应,不得补缴或第三方代缴
其他重要条件:
- 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工作并持续就业
- 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2年劳动合同,申报时合同剩余期必须在3个月以上
-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 用人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分支机构需上级法人满足)
- 子女随迁: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
- 配偶随迁:需在留学生回国前结婚,且距退休年龄5年以上
名校毕业生激励政策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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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此前发布的特殊支持举措,符合基本条件的留学生还可享受以下优惠:
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生:
取消社保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沪工作后
可直接申请落户。
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生:
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请落户,无社保基数要求。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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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核实材料等。
个人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成绩单、护照、出入境记录、国内最高学历证书等。
随迁家属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申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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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上传材料扫描件。
人才工作部门预审、核实档案,单位递交书面材料现场受理。
市人才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申请人按公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