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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居转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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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单位变更手续,并与新单位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

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单位变更手续,并与新单位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如长期未办理单位托管手续的,中心将暂缓办理其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并办理好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可按照以下说明办理相关业务。

【 除已注明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外,均须单位人事专员携带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下述相关材料统一办理 】



&& 一、 办理缴费

&& 依据用人单位与中心签订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用人单位应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办理缴费时必须携带《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若《户籍档案受理凭证》遗失,凭单位开具的& 遗失证明&来中心补办(遗失证明中须注明该凭证

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 若办理户籍、档案转移手续,缴费的截止期限为办理转移手续的当天。

&

&&& 二、 办理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 1、 户籍证明

● 新落户人员首次办理户籍证明,由单位人事专员在办理落户的同时统一预约办理;

● 非首次办理户籍证明,本人须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身份证原件到& 新华路590弄21号&现场办理,或由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

&&& 2、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 在办理完成落户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及个人信息采集手续的1个月后,方可办理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办理时本人须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身份证到& 冠生园路401号&办理,或由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工作证、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前去办理。



&&& 三、办理居民身份证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挂失、补办、领取及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必须由 本人 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及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社保卡、驾驶证、护照等)前往& 新华路590弄21号&办理。



&&& 四、办理单位变更




&&& 1、进沪就业一年内单位变更手续

&&& 用人单位引进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人事代理委托管理期内,如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单位变更以及退工手续的,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审核办理。具体材料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用人单位持单位工作介绍信;

● 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

● 社保金缴纳核定表等其他相关材料(需含入职后每月交金情况);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

● 因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材料;&

● 对于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或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而发生单位变更的,需要相互变动的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 2、进沪就业一年后单位变更手续

&&& 原单位退工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原件。

&&& 新单位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 办理退工后,应该及时办理单位变更委托管理手续,如果新录用单位继续委托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凭以下材料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单位填写、盖章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 单位已录用该人员的相关证明(单位盖章)。

&&& 五、办理各类证明

&&& 中心为委托本中心开展人事代理服务的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提供免费开具以下各类证明服务:亲属证明、经历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考研究生证明、存档证明、各类政审相关证明等。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委托单位的介绍信;

● 办理公证的,应先到公证处或有关部门领取专用表格。

● 办理未刑证明如需要公安机关盖章的,须在办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

&&& 办理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的,可先在本中心网站下载& 《婚育证明》申请表&、& 生育政策告知书&,本人携带《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结婚证》等前来办理,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办理的,另带好委托书、本人婚育情况承诺书(范本见网站www.firstjob.com.cn下载中心)、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

★ 如女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方为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口)需在上海生育的,须先到其外省(市)户籍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到其上海现居住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生育手续,详细情况可咨询& 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相关婚育政策可参考长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jsw.changning.sh.cn)。

&&& 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长宁区法华镇路521号302室& 、& 咨询电话:62943027&&&& 62943019



&&& 六、办理户籍迁移

&&& 办理户口迁移在事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可以凭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 下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迁往外省,需要提供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准迁证;

●户籍迁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书及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七、办理档案转移

&&&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在办理档案转移前,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中心,必须先行办理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档案转移须提供如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若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开具《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或由单位党组织开具调档介绍信;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委托其他档案接收部门调档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转档的证明或介绍信,并出具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方可调档;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方可;


● 若原用人单位已办理退工手续,可凭退工单和由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转移档案;

● 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复印件)转档至户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



&&& 八、办理社会保障卡

&&& 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如居住地、工作地等)。办理前可先致电962222,咨询有关情况。



&&& 九、工作时间、地址及其他

&&& 1、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邮编:200235);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六天工作制)9: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服务内容:周一至周五服务内容不变,周六受理业务只有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籍迁移及上海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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