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南京市政府今天发布市域范围内户口有序通迁以及人才落户实施意见,将放宽人才落户,市域范围通迁取消房屋面积限制。
2000年12月起,南京先后撤销五个县设立新区并划入城区,但这五个区的居民并没有真正变成& 南京人&,南京市出台各种惠民政策,常常有& 不含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的括号,或者是直接点名适用范围为主城区。即使在同一个区或同一个街道,依然执行不同的户籍制度。
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蒋平:比如说我们的老浦口和浦口区,老浦口和原江浦县,一个街道也执行两种不同的政策,为此群众难以理解。
根据新政,今年12月1号起,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高淳与主城区实现户口通迁,老五县的居民户口迁往主城区,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迁移,不再有购房面积超过60平米才能落户等条件。
蒋平:合法稳定的住所就是要有自己的产权房,但是这个产权房的面积不做限制,不像过去,你到南京来必须要60平米,也是方便有这个意愿有这个条件的。
《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在上午同时进行了公布。根据新政,如果应届生两年内未找到工作,不用将户籍回迁到家乡了。
南京市外专局局长吴瑕:以前两年内没找到工作,你必须迁走,现在把这个门槛给取消了,对应届毕业生完全放开,你只要在南京找到工作,有合法居所,就可以落户。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公示的就业补贴办法,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获得2000元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以及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也可享受该政策。
此前,东莞该项补贴只针对户籍生源大学生实施。如今一旦政策调整获得通过,就能覆盖到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校企合作企业接收毕业生补贴800元/人
就业补贴政策除了惠及个人之外,相关企业也能获得经济补贴。市人力资源局公示的校企合作补贴办法就明确,校企合作企业接收毕业生达到30人以上,就可以按照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
市人力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补贴对象需要与校企合作学校成功签订订单式培训协议,且订单班的课程设置要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力资源需求相匹配,批量接收经订单式培训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按规定,校企合作的学校和企业需分别在& 东莞就业服务网&校企合作专区中按要求完成注册。企业与学校达成订单式培训计划,在网上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经企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创业补助:个人创业可申请5000元资助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不少是关于创业补助的。其中,《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一次性创业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于及以后在东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正常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按规定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资助。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创业所在镇(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每家创业单位仅限一次,每人仅限一次。
创业孵化服务最高补贴5000元/户
奖励政策还惠及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企业。其中《东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20万元资助;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每个给予30万元资助。给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的服务企业,同样也可以申领补贴,补贴的标准最高5000元/户。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者完成一年期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协议(不含场地租减免),以创业者完成注册登记且在莞继续经营发展为孵化成功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服务补贴。
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每户3000元的补贴;成功孵化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身份的创业者,每户补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