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案例I
李女士美国高校毕业生,回国后一直在上海工作,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之久,社保个税,累计时间,劳动合同等都符合落户条件,但由于公司在人才大厦已经上了黑名单,所以该单位并没有申请落户的资质,李女士只能更换工作单位重新累计社保个税再次提出申请。
在就职前,申请落户前可先去人才大厦查询所在公司是否在黑名单内,以免错过落户的最好时机。
失败案例II
刘女士留学回国后一直在外地工作,其间社保个税都委托上海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后来到上海工作,社保个税符合要求,累计缴纳半年以上,在去人才中心提交材料后发现不符合落户条件,并留下申请被拒记录。
被拒原因:回国后第一份工作一定要在上海!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个税不符合条件,注意社保个税基数合理对应,与劳动合同相一致
&
失败案例III
王女士是英国高校本科生,17年10月份回国,毕业后在自家公司工作,五险一金正常缴纳,18年7月份准备申请,却发现自己虽然缴纳了社保,但个税申请却为0。
由于对落户条件不了解忽略了个税的申报,这意味着王女士将重新累计缴纳时间,并且补缴之前的未缴纳个税,补缴的不算入累计时间内。
失败案例IV
9月上海分公司的刘先生向人才中心递交了申请材料,社保个税由分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署,公司名称材料对应一致,社保基数按7832缴纳,累计半年,一切看似符合条件规定,却在11月份被拒。
被拒原因:落户申请社保基数发生了二次调整的事件,刘先生忙于工作并没有注意政策走向,在11月份最后的调整时间内,未把社保基数调整为规定的8211,刘先生将重新累计半年。
失败案例V
叶女士加拿大留学生,毕业后与同在加拿大留学的老公一起回国工作,学历、社保、个税、累计时间皆符合要求,却在申请时被拒。后其老公递交材料同样被拒。
被拒原因:上海市在落户政策中有明文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叶女士育有两位孩子,二儿子不是在二胎政策前出生,属于超生情况,所以叶女士与其丈夫接连被拒。
失败案例VI
世界排名前500国外博士张先生回国后在上海分公司工作,总公司在北京,社保个税缴纳额度远高于平均工资,按政策要求连续缴纳社保个税后去人才中心递交材料,却被告知张先生并不符合落户申请条件。
被拒原因:虽然张先生的社保个税都符合缴纳额度,且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但是却忽略了劳动合同,张先生的劳动合同是与其总公司签订,而非上海分公司,被认定为劳动派遣性质,所以被拒。
除了张先生这种情况,还有的同学是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署的,社保是分公司缴纳的,个税却是总公司申报的,一旦在外地申报了个税就会麻烦。
所以在申请前,分公司的同学申请落户时一定要切记以下三点:
劳动合同和谁签?社保个税谁申报?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的公司名称是否一致?
落户申请流程繁琐,准备材料详细,不同条件要求不同,政策易变动,且要求越来越高,要落户的同学应提前做准备,越早申请越有利,想了解更多,或有落户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