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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落户上海打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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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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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3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了《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标准

8月3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了《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标准分仍为72分。今年的政策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

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符合该政策的申请,受理时间可延期至12月31日。


与近两年各省市抢夺人才给出的房产、补贴、户口等政策相比,上海对北京、清华毕业生试点落户更为直接的笼络了优秀人才。

确实挺特别的,号称魔都的上海,这次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的内容也挺魔性的。里边有一句话这么写的,“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绿色通道政策。”

也正是应了那句“别人家孩子就是比自家孩子好”的老话,作为“自家孩子”的复旦、上交大真是委屈的想掉眼泪。而且公告还明确指出只要清北的本科生,其他什么硕士、博士毕业暂时还不考虑。

这么扎心的学历要求,因此引发吃瓜群众的热烈讨论,有网友对此表示,“果然高中老师没说错,第一学历很重要”!但也有网友表示“这是否是对硕士、博士生的学历歧视?”。

应届生落户上海打分参考(图1)


& & & &年应届生落户标准仍为72分

与去年保持一致

满足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 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与符合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申请材料

1.《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这是受害人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法律依据。行政复议申请人往往是受害人,必须是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并写明违法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损害程度,具体赔偿要求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赔偿义务机关。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受理和审理适用行政复议程序。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在赔偿处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适用调解,以调解书的形式解决赔偿争议,也可以作出赔偿的裁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也应当决定予以赔偿。行政复议机关在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违法的同时,应当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包括赔偿裁决在内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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