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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职工频现"弃档族" 提醒:档案自己管不算工龄

人才引进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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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毕业后档案失联 毕业已经3的陈哲夫,由于在外地工作,并不清楚自己的档案现在所在何处了。因为我的户口在南京,从上海这里毕业后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当时就送回南京的人才交流中心了。他坦言,如果不是被问及档案的事情,自己可能早就忘记还有这回事了。当

 毕业后档案& 失联&


  毕业已经3年的陈哲夫,由于在外地工作,并不清楚自己的档案现在所在何处了。& 因为我的户口在南京,从上海这里毕业后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当时就送回南京的人才交流中心了。&他坦言,如果不是被问及档案的事情,自己可能早就忘记还有这回事了。& 当时好像还拿了一个回执单,说是一年后可以转档案什么的。不过,从来没有人问过,单位也不要,就记不得了。&而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出国留学,正在考虑是继续深造还是工作的刘慕,完全不知道档案应该在哪里寻找。面对着& 你的档案在哪里?&的这个问题,甚至有人表示& 从没有单位要过,档案自己保存更方便,还不用花钱。&



  正是出于对于个人档案的不闻不问,导致了每年毕业生中都会产生一些& 弃档族&,一些学校为了图方便,将档案密封后交给毕业生本人。而由于很多毕业生所在的单位没有资格接收档案,或者没有相关的要求,档案便一直& 不了了之&。还有的毕业生由于忙于考研、出国等,并不了解相关政策,所以并未办理任何户档转移或者保存手续。同时,由于本科生的档案应存放一年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不少毕业生将档案转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后,也对档案不闻不问,导致了很多& 失档族&的产生。



  高校就业办来揭秘



  这样一份高校毕业生的档案里究竟是什么呢?它又有什么作用?简单来说,毕业生档案是转变成为人事档案的基础,高校毕业生通过签订就业协议、灵活就业等途径获得报到证,并放入学籍档案中,由学校转递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管理的人才交流机构后,毕业生学籍档案才能正式成为人事档案。



  &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记录了毕业生重要时间段的凭证,它记录了学生重要时间节点的表现。&上海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谭予絮向笔者介绍。高校毕业生档案里装有普通高考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学习成绩单、党团材料、奖惩材料、学生体格检查表、报到证等文字材料。而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比如在工作调动等情况上,很多单位在看到人之前往往先看到的就是档案。&谭予絮表示。



  人事档案的作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涉及毕业生毕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子女申报生育指标及户口等内容。对于一些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来说,转正定级将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即使是非& 体制内&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档案也是日后亲属关系认证等一系列事务的重要凭证,因此依然至关重要。#



  档案自己管不能算工龄



  那么这样一份档案应该如何处置呢?是否像一些毕业生所想的一样,可以放在家里,随取随用呢?据了解,由教育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指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是私人财产,私人是不允许个人保存的。谭予絮表示,学校的档案一般会流向接收单位或者生源地人才中心通过机要寄送,是不应该经过学生个人的手的。



  对于毕业生的毕业档案问题,根据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信息,毕业生档案具体转移办法如下———对于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可以将档案转至接受单位。单位有集体户口但无档案管理资格的,将转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毕业生,需要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如果用人单位委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档案的,可以在用人单位和中心确认委托手续后,将档案转至中心。对于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其档案可以转至接收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或者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至于升学的毕业生,则需要将档案转移到录取学校。



  档案长期由个人保管的,不能享受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等公共服务。人事档案在中心存放的已变更联系方式或失联3年以上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报到证及存档协议完善信息,并将新取得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鉴定等归档材料及时归档。


我是上海户籍,找到工作后被单位分配至深圳分公司上班,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我将档案转到深圳。而目前,我档案保管在户籍所在地街道,我去街道咨询档案转移事宜时,对方称& 档案一旦转到外地,再转回来难度大&,并且他们也没碰到过调入档案的情况,所以要我慎重考虑是否要将档案转走。我想咨询:以后若我再回到上海工作的话,转出的档案能再转回来吗?档案转移有没有政策规定?

刘女士去深圳工作,应属正常人才流动,单位要求其转移档案是可以的。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15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刘女士的档案目前在户籍所在地上海的街道,深圳单位可以委托当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街道发调档函,通过档案机要通道转递。

未来假如刘女士回上海工作,档案会不会像街道所说的那样被拒收?《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街道的确不属于《通知》中规定的主体,可能会存在& 不接收&的情况,但刘女士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到《通知》中规定的主体——人才服务中心。而且《通知》还明确:& 自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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