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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申办有关事项进一步说明

人才引进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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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4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一、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二、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如就读院校属于国内“211”高校或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2点申报。

(二)如就读院校既不属于国内“211”高校又不属于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并参照《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5点申报。

同时,上述人员应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在外学习时间及留学期间护照签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

三、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退学或肄业赴国(境)外留学并将国内学分转往国(境)外高校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在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利用假期等在国内通过各种非学历教育项目、方式等获得学分并转往国(境)外就读院校的,其转出的学分不应超过获得该学位应修总学分的20%。

五、在提出申请至户口迁入本市期间用人单位及个人有关信息不应发生变更,如因变更造成无法落户的,须由申请单位提出书面撤销申请,6个月后方可重新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及案例分享!

Q:留学生落户公司资格要求?

A:注册地上海,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如果签约是上海分公司的话,需要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同时提供授权书。

Q:留学生落户基数要求?

A: 4月起,社保缴费基数为7832元每月,也就是说留学生的税前工资不低于7832元。

Q: 社保缴费基数不够是否可以补交?

A: 不可以,落户这块抓的比较严,补交的都不能算正常交纳,需重新开始计算。所以交纳基数一定要大于标准,而且不可以间断。

Q:缴费基数可否可以随时调整?

留学生落户上海申办有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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