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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办法公布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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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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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将于3月1日正式启动。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1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首次明确了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非上海生


201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将于3月1日正式启动。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首次明确了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其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的企业,及其本人均须同时具备一系列条件———


企业:


须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1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与以往不同的是,申请落户的政策中首次明确:今年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


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市教委还明确,上海居住证,用人单位不得委托


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毕业生:


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


  毕业生首先应与具备上述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


违纪记录和行为。也就意味着,如果考生在校期间被发现有考试作弊等行为,将不再具有落


户条件。


  此外,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需“达标”,并达到《2012年非上


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中的落户标准分。


  据了解,就业落户申请自3月1日起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受理单位为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年,本市还首次新增设了一批高校、区县、开发园区的代理受理点,上海户口,并在部分用人单位试点网上申报。4月中旬起用人单位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后20个工作日开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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