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护照不能异地办理无疑是不少外出打工的旅行者的心头之痛。遇到丢了护照、护照到期失效,还得大老远跑回家才能办理新护照,想想都觉得心好累……
但——好消息是,从4月1日开始(并不是愚人节玩笑),只要居住在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凭居住证(注意,并不是暂住证)以及个人身份证就可以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问题来了,这个& 居住证&是个什么鬼?
居住证:门槛和含金量成正比
新政策施行的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推动今年刚推出的& 居住证&新政。要知道,居住证和原来的暂住证并不是同一回事,比起来含金量也不一样。简单说来,暂住证目的只是对流动人口进行记录,相比起居住证,申请难度低很多。
而居住证需要提供的材料都要比暂住证复杂一些,门槛也稍高一些,但是一旦持有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购房、考驾照、办理准生证、子女就学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方面享受与暂住地户籍同等待遇。
根据现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都可以凭相关材料,在居住的城市申请居住证: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时间达到6个月或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地全日制学校就读等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申请人可以持有以下申请材料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但是各城市处理申请的时间不同。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户口簿);
2)暂住地的户(房)主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备案凭证或者购房合同
4)合法稳定就业的人需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6个月以上(部分城市要求一年)的证明等;
5)全日制在读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
6)1寸彩照。
如果需要为配偶办理居住证,需要出示配偶的居住证以及结婚证等关系证明,为未成年的子女办理居住证则需要出示父母的居住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