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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留学生满足这些条件 落户上海根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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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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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在上海如果要办理人才落户当地的条件限制是非常高的,一般本科生在当地办理落户就非常困难,如果是海归人才的办理落户所需要的政策有哪些?
一、上海海归人才落户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国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本科,累计学习时间需在1年以上;
2、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需同时具备国内外本科学历(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硕士生:
1、国内211本科或硕士,国外正规高校硕士;
2、国内非211本科或硕士,国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硕士;
3、国外正规高校本科+硕士;
4、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需国内211或国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本科,且国外累计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
博士生:
国外正规高校博士(不看毕业院校,回国直接落户)
进修访学:
国内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国外进修/访学1年以上
社保基数
社保基数对留学生有不同要求,根据留学生不同情况需分别按1倍社保基数和1.5倍社保基数来缴纳。
至6月的一倍社保基数为8211,1.5倍社保基数为12317,由于今年留学生落户政策更新,7月社保基数也会有一个调整,所以我们建议:
1、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包括之后),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2、目前社保基数目前<8211元,最好更换新单位,且社保基数≥9500元。
公司要求
1、必须是在上海注册登记的各类正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海归留学生满足这些条件 落户上海根本不是问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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