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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7月1日起施行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落户动态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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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政府网站今日发布通知,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全文内容如下: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东方网8月14日消息:上海市政府网站今日发布通知,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7月15日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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