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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社保基数再次调整】重磅,社平调整,准备申请上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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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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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

一、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居转户落户上海怎么办理?

办理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7、根据个人在上海的实际工作时间打印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4)社区公共户

落社区公共户必须& 四个没有&:

①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②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③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④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根据每人申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 & &从5月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4633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根据《沪人社力发》(〔〕41号)规定:

1、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2、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根据《沪府发〔2012〕12号 》规定:

& & 1、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月社保基数再次调整】重磅,社平调整,准备申请上海户(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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